11月18日,海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為充分發揮價格信號作用,引導新能源企業合理投資,實現資源高效利用,促進海上風力發電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833號)規定,結合我省海上風電建設進程,我們研究擬定了《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意見稿提出:
1、《海南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2022年)中規劃建設的海上風電場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其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市場化電量的上網電價由市場交易形成。
2、海上風電機組調試運行期間上網電價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