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經信廳針對《關于加大氫能產業示范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議》進行了答復,其中指出將切實推動政策內容落地落實,突破政策制約,在攀枝花、雅安、甘孜、阿壩、涼山等地,打造一批集中式、規?;L光發電制氫工程,推動氫儲能與多種形式儲能協同發展,為新型能源體系和戰略腹地建設提供能源支撐。
原文如下: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14020517號建議辦理答復的函
川經信建議〔2024〕76號
董興洪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氫能產業示范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議》(第14020517號建議)被省政府主要領導選定為2024年度領銜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規定,省政府辦公廳會同承辦單位制定了建議辦理工作方案,深入成都市、德陽市開展實地調研,形成《加大氫能產業示范政策支持力度的調研報告》,并報送省長參閱。在此基礎上,10月12日,施小琳省長率隊先后到中國電科29所四威科創基地、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氫能產業園,了解人工智能研發應用、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和高端裝備先進制造園區建設等情況,現場主持召開了研究人工智能和綠氫產業高質量發展暨領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專題座談會,面對面聽取代表委員及企業代表的意見建議。按照專題會議精神和施小琳省長講話要求,結合您及企業代表的意見建議,我們再次對建議進行認真分析、仔細研究,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關于“安排省級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獎勵資金,支持推廣應用氫燃料電池汽車,并盡快爭取納入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的建議
我省于2010年開始布局氫能產業領域研發,推動重點企業圍繞氫能裝備技術集中攻關,2017年啟動產業化應用,并制定出臺專項產業支持政策,持續給予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獎勵資金支持。2020年9月,以省政府名義印發《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川府發〔2020〕16號),支持有條件的市(州)重點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領域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根據示范規模及效應,按照實際投入給予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一次性獎勵。2024年3月,出臺《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川府發〔2024〕7號),鼓勵整車、氫能及燃料電池相關企業積極參與氫能及燃料電池車輛示范,參照國家現行獎勵標準,給予開展示范的單個市(州)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的獎勵,專款用于示范項目建設。
2017年以來,累計從工業發展資金和科技專項資金中支出2.53億元對氫能創新研發、制備、儲運、示范應用及加氫基礎設施建設予以全產業鏈支持(其中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支持資金約1.28億元),帶動成都市配套支持約1億元。對攀枝花市,近兩年按照車輛推廣數量、加氫基礎設施建設等情況,按規定給予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獎勵資金1474萬元。
通過不斷推動并持續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等給予支持,我省已在成都、德陽、攀枝花、涼山、內江、廣安、樂山、雅安、自貢、資陽等10個市(州)開展了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建成西部首條氫燃料電池公交示范線、首座加氫站、首條氫燃料重卡物流示范線、中國首座高原標準化固定式加氫站以及國內首個管道輸氫母子加氫站,累計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706輛、建成加氫站18座(推廣應用成效位居全國第7),牽頭打造了“成渝氫走廊”,并拓展氫能在分布式能源、船舶、飛行器等領域的廣泛應用,成為全國氫能應用場景最豐富的地區之一。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支持并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同步做好項目資金兌現和服務工作。持續會同財政廳與工信部、財政部等國家部委保持對接,在后續國家啟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或氫高速申報時,將全力爭取納入國家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或氫高速示范范圍,不斷拓展氫能應用場景。
二、關于“制定氫能產業專項支持政策,支持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并對示范運營項目給予補貼獎勵”的建議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綠氫全產業鏈發展有關決策部署,為積極搶占氫能產業新賽道,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我們會同相關方面立足四川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行業趨勢,在廣泛深入調研、充分借鑒國內有關?。▍^、市)有效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您提出的寶貴意見,圍繞政策機制突破、創新研發、推廣應用、金融支持等關鍵環節,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制定出臺了《四川省進一步推動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及推廣應用行動方案(2024—2027年)》(川辦發〔2024〕48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18條措施系統支持氫能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
針對“給予示范運營項目補貼獎勵”的建議,我們提出對氫能示范運營項目給予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單個市(州)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獎勵,??钣糜趫鼍敖ㄔO和運營。同時,支持各市(州)參照財政部等五部委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獎勵積分評價體系標準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給予一定獎勵,每年省級層面對有關市(州)當年相關獎勵總額按照1:1給予支持,市(州)統籌省市二級資金??钣糜谥С謿淙剂想姵仄囇邪l制造和推廣應用。
下一步,我們將做好示范運營等政策資金兌現和服務工作。在場景示范上,重點圍繞“成渝氫走廊”“川藏線”“成德眉資都市圈”“攀西線”等綠色氫路,規?;茝V應用氫能重卡、礦卡、冷鏈物流車等,并配套建設制氫加氫基礎設施。同步推動氫能機車、無人機、氫氧冷熱電多能聯供等,加快可再生能源離網制氫、氫儲能,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示范運營項目。
三、關于“利用棄水、棄風、棄光等富余電量制氫,并在非化工園區試點建設綠氫制取項目”的建議
針對“利用棄水、棄風、棄光等富余電量制氫”的建議,我們在《行動方案》中已經明確支持利用水風光等可再生能源離網制氫項目建設,對符合條件的離網制氫項目,優先配置不具備送出條件的新能源資源。鼓勵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參與電力市場,通過削峰填谷降低制氫成本。支持水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業主投資和運營內部輸變電工程,與電網企業協商確定項目備用容量,在國家明確相關規定前鼓勵暫時免收系統備用費。
針對“允許在非化工園區試點建設綠氫制取項目”的建議,我們在《行動方案》中明確規定,在國家新出臺更明確的規定前,探索水風光等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氫項目可不進化工園區,按照與化工外的其他行業生產裝置配套建設的項目管理;加氫站(含制氫加氫一體站)由燃氣主管部門負責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管理。氫氣運輸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牽頭管理;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管理。
下一步,我們將切實推動政策內容落地落實,突破政策制約,在攀枝花、雅安、甘孜、阿壩、涼山等地,打造一批集中式、規?;L光發電制氫工程,推動氫儲能與多種形式儲能協同發展,為新型能源體系和戰略腹地建設提供能源支撐。
四、關于“支持攀枝花開展液氫應用試點示范,并由攀枝花牽頭建立液氫應用標準體系”的建議
當前,氫氣的主流運輸方式是以高壓氣態的形式運輸,由于高壓氣態氫的單次運輸量較少,導致企業運輸成本偏高,最終造成氫氣終端價格較高,不利于氫氣廣泛推廣應用,而液氫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我們在《行動方案》中明確支持攀西地區打造“氫能產業示范城市”和“液氫應用示范區”,實現固態儲氫和液氫裝備產業化應用。支持優勢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重點圍繞氫能質量和安全、制儲運加氫裝置和基礎設施、交通工業和儲(供)能應用等方面制定相關技術和執行標準及規范,爭取將有關標準上升為國家和行業標準。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支持攀枝花等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液氫應用示范區建設,加快液氫產業商業化應用進程,打造液氫產業應用示范典范。圍繞氫能“制—儲—運—加—用”全產業鏈,發布一批氫能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及企業標準,以標準體系建設帶動氫能產業發展。
最后,非常感謝您對氫能產業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繼續提出更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謝謝!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