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發布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龍巖中院)民事裁定書,福建創先光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被裁定宣告破產。
裁定書顯示:
2024年8月15日,福建創先光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先光電光伏公司”)管理人以創先光電光伏公司財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亦不存在可以重整或者和解的情形為由,申請龍巖中院宣告創先光電光伏公司破產。龍巖中院查明,經管理人調查,創先光電光伏公司目前可供清償的財產為28158.2元。2024年7月24日,龍巖中院依法作出(2024)閩08破4號民事裁定,確認福建省汀江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等7戶債權人8筆債權合計人民幣45694685.14元。
龍巖中院認為,創先光電光伏公司現有可供清償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亦不存在可以重整或者和解的情形,應當依法宣告創先光電光伏公司破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宣告福建創先光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