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中國華電集團發布2025-2026年儲能設備監造服務采購招標,其中明確儲能設備預估12GWh,要求監造方派出人員進到儲能設備廠的各制造基地開展駐廠監造和催交工作,對部分關鍵部件(電池等)的生產廠家進行駐廠監造(含催交)或巡檢驗收工作。
原文如下:
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2025-2026年主變及GIS設備監造服務、儲能設備監造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HDTDZ154/17-JL-002)
一、 招標條件
中國華電集團物資有限公司相關項目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2025-2026年主變、GIS和儲能設備監造服務采購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中國華電集團物資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中國華電集團所采購新能源設備各制造基地及部分關鍵部件制造廠
2.2項目規模:2025-2026年主變、GIS和儲能設備監造服務采購計劃分為兩個標段,其中標段一為2025-2026年中國華電集團主變及GIS集采設備監造服務,主變預估41.4GVA,GIS預估700個間隔;標段二為2025-2026年中國華電集團儲能集采設備監造服務,儲能設備預估12GWh。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兩年內發出的針對相關項目的所有監造需求單下的全部設備監造服務為止。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具體為:
(1)設備監造-主變及GIS監造服務(CHDTDZ154/17-JL-00201):2025-2026年中國華電集團主變及GIS集采設備監造服務。
主變設備監造服務:監造方派出人員進到主變設備廠的各制造基地開展駐廠監造和催交工作。
GIS設備監造服務:監造方派出人員進到GIS組合電器設備廠的各制造基地進行GIS組合電器原材料檢驗、出廠試驗工作及出廠包裝等關鍵點監造和催交工作。
(2)設備監造-儲能設備監造服務(CHDTDZ154/17-JL-00202):2025-2026年中國華電集團儲能集采設備監造服務。
監造方派出人員進到儲能設備廠的各制造基地開展駐廠監造和催交工作,對部分關鍵部件(電池等)的生產廠家進行駐廠監造(含催交)或巡檢驗收工作。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設備監造-主變及GIS監造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中國設備監理協會核發的風力發電站設備專業甲級或光伏發電設備專業甲級設備監理資質。
9.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應滿足以下業績要求:
至少具有5項風電或光伏項目或輸變電項目的監造服務合同業績,須包含主變(電壓等級在110/220kV或以上)或GIS組合電器(電壓等級在110/220kV或以上)設備的監造內容,其中至少涵蓋1項主變(容量等級在110/220kV或以上)監造內容。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設備監造-儲能設備監造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中國設備監理協會核發的風力發電站設備專業甲級或光伏發電設備專業甲級設備監理資質。
9.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應滿足以下業績要求:
至少具有1項電化學儲能系統項目設備監造服務合同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