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電EDF可再生能源公司已申請對巴西的五個海上風電項目進行環境調查,這些項目的潛在裝機容量超過10 GW。EDF還計劃與巴西公司 Internacional Energias Renováveis 進行合作,在巴西開展另一個 2 GW 風電項目。
根據負責處理開發申請的巴西環境與自然資源研究所 (IBAMA) 的文件,法電可再生能源公司( EDF Renewables)正在考慮將21MW風電機組作為這五個海上風電項目的首選機型,這五個項目中最小的一個發電裝機容量也有 1596MW。
擬議的5個海上風電場位于塞阿拉州 (Ceará ,1個項目,2016MW)、皮奧伊州 (Piauí ,1個項目,2016MW) 和南里奧格蘭德州 (Rio Grande do Sul ,3個項目,分別為1596MW、1659MW和 3024MW)。EDF 計劃與 Internacional Energias Renováveis 共同開發的項目則位于北里奧格蘭德州(Rio Grande do Norte)。
據透露,這五個海上風電項目選用的風電機組的單機容量均為21MW,但 IBAMA在網上提供的申請文件中未透露具體型號和制造商。
而計劃在北里奧格蘭德州聯合開發的項目則計劃使用GE Vernova 的 GE Haliade-X 12MW機型,這是GE早在2020年前就已經開發出來的海上風電機型。
這是因為該合作項目早在2021年就提交了環境調查申請,而EDF和Internacional Energias Renováveis于 2023 年 5 月與北里奧格蘭德州政府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 (MoU)。根據MoU,當地政府和兩家開發商同意開展相互合作與交流行動,推動該州發展海上風電項目以及綠氫生產。
另外,2022 年,EDF與負責巴西阿蘇港(Porto of A?u)開發的Prumo Logística 公司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雙方將探索在北弗魯米嫩塞(North Fluminense)地區開發海上風電基礎設施。包括使用阿蘇港作為安裝和調試海上風電的港口,以及生產綠氫的可再生能源中心(renewable energy hub)。
截止12月10日,IBAMA提交的環境調查申請清單顯示已有 103 個項目正在申請許可階段,潛在的裝機容量達 244.6GW。這里面有許多擬建的項目地點多有重疊。而巴西聯邦政府目前正在制定海上風電場建設和運營的許可流程和法規。2024年12月,巴西參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旨在規范巴西海上風電的許可、開發和運營過程。該法案將適用于巴西海岸的所有項目,包括領海、大陸架海域和專屬經濟區(EEZ),預計巴西海上風電開發權可以通過授權或特許的方式授予,政府根據利益相關方的要求確定區域并組織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