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文山市人民政府發布《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公告》。
內容指出,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分為4個片區優選投資開發主體,一片區為德厚鎮、秉烈彝族鄉、紅甸回族鄉轄區內,二片區為平壩鎮、小街鎮、新街鄉、開化街道轄區內,三片區為東山彝族鄉、古木鎮、柳井彝族鄉、追栗街鎮、新平街道轄區內,四片區為喜古鄉、壩心彝族鄉、薄竹鎮、馬塘鎮、臥龍街道轄區內。
實際可開發容量需投資主體結合林地、土地、電網消納條件等要素保障政策進一步排查落實,規避已規劃的項目,排查落實后與政府簽訂投資協議。由企業自投自建自營運,建設期限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內容還指出,采用綜合評分法,條件包括:企業業績、企業投融資能力、建設管理及運營能力、推動鄉村振興等4個方面的能力。由文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專家開展評分,按照綜合評分高低排序,每個片區確定綜合得分前二名的企業進入磋商環節,磋商后擇優選擇配置1家投資開發主體。
申報條件:
獨立投標人必須是合法注冊,組建聯合體參與競選的,聯合體最多由2戶符合條件的企業共同組建,聯合體各成員必須為合法注冊的企業。同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公告如下:
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公開優選投資開發主體通告
為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云南省分散式風電開發要求,加快推進文山市風電產業發展,規范投資開發秩序,優化風電資源配置,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環境,堅持市場化配置,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文山市風電資源,促進文山市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
(二)項目選址:文山市轄區。
(三)項目規劃資源配置: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分為4個片區優選投資開發主體,一片區為德厚鎮、秉烈彝族鄉、紅甸回族鄉轄區內,二片區為平壩鎮、小街鎮、新街鄉、開化街道轄區內,三片區為東山彝族鄉、古木鎮、柳井彝族鄉、追栗街鎮、新平街道轄區內,四片區為喜古鄉、壩心彝族鄉、薄竹鎮、馬塘鎮、臥龍街道轄區內。實際可開發容量需投資主體結合林地、土地、電網消納條件等要素保障政策進一步排查落實,規避已規劃的項目,排查落實后與政府簽訂投資協議。
二、合作模式及期限
企業自投自建自營運,建設期限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配置原則
(一)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自愿不強制、競爭不壟斷的原則及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擇項目投資開發主體,堅持引入行業綜合實力強、信譽良好的重點企業,一個片區配置1家具有較強實力合作投資開發主體。
(二)堅持高質量發展區域能源電力管理。梳理排查電網接入條件,服從電網公司統籌接入系統配置,進一步優化文山市電網系統工程建設,力爭實現同步并網、就近接入及送出。
(三)堅持規范管理。推進項目核準、前期專題報批、合規性手續辦理、規劃、設計、建設、并網、運維等管理完整行業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技術標準,嚴守安全底線,遵守工程建設標準,確保電站系統運行可靠、安全。
(四)堅持科技創新管理。積極拓展風電行業新工藝、新設備、新科技、新技術開發應用,進一步推動文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發展。
(五)堅持土地利用率管理。熟悉分散式風電項目用林用地政策,充分排查項目規劃用地性質及范圍,以最高土地利用率完成項目規劃建設。
(六)堅持要素保障管理。強化項目實施的資金籌備、規劃設計、建設周期、安全質量、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穩定性、屬地經濟發展、運維管理等項目實施的全生命周期履約的要素保障管理。
四、配置評分辦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條件包括:企業業績、企業投融資能力、建設管理及運營能力、推動鄉村振興等4個方面的能力。由文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專家開展評分,按照綜合評分高低排序,每個片區確定綜合得分前二名的企業進入磋商環節,磋商后擇優選擇配置1家投資開發主體(評分指標見附件)。
五、申報條件
綜合考慮市場良性競爭、企業風電開發建設的實力以及對申報企業資格提出如下要求:
獨立投標人必須是合法注冊,組建聯合體參與競選的,聯合體最多由2戶符合條件的企業共同組建,聯合體各成員必須為合法注冊的企業。同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企業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申報企業營業執照。聯合體方式申報的,應提供已簽署、蓋章的聯合體協議及出資各方營業執照,聯合體協議中應明確各方全稱、出資比例、權利義務關系及聯合體成員的連帶責任。
(二)申報企業基本情況。包括申報企業主營業務、總資產、資產負債、股東構成、凈資產、并提供經審計的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等內容。申報企業為聯合體的,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資各方的基本情況。
(三)申報企業業績水平。包括申報企業國內、省內已投運的風電項目的總裝機、規劃投資裝機規模。申報企業為聯合體的,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資各方的業績水平證明材料。
(四)承諾。項目規劃、核準、開工、建成、并網和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
七、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企業申報材料遞交截止時間: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業申報材料遞交地點:文山市政務中心三樓文山市發展和改革局能源股(323室)。
(三)聯系人及電話:李嬌18887699069,座機:0876-2180308,郵箱:346305289@qq.com。。
八、注意事項
(一)企業遞交申報材料時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申報企業授權委托書原件;報名材料須膠裝成冊(一正一副),裝密封袋提交1份,電子版1份。
(二)根據企業遞交的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分,評分結果同時在文山市政務網站進行公示,且綜合得分前二名的企業與文山市人民政府進行項目投資開發磋商,磋商時間另行通知。
(三)本次優選結果將于磋商環節結束30日內在文山市政務網站進行公示。
附件: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資源配置重點評分指標。
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資源配置重點評分指標
來源:文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