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獨立儲能電站項目計劃下達工作,1月14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報送2025年度獨立儲能電站項目的通知》。
申報項目要求:申請納入2025年度計劃的項目應為可在2025年度完成備案,可完成相關專業管理部門審核,具備2025年度開工條件的項目。
項目申報程序:對2025年度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項目單位應組織編制獨立儲能電站項目方案(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于2025年1月17日前書面(蓋章)報送至上海發改委。
上海發改委將組織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開展評審,評審符合要求的項目方可納入年度建設計劃。
2025年度上海市獨立儲能電站項目方案要求
項目方案正文應包含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含場區四至范圍坐標、區位示意圖(含升壓站,如有))、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含技術路線、應用場景、主要功能、技術標準、環保安全等)、建設計劃、項目總投資額等。另需隨附以下內容:
1.項目信息表(格式見附表)。
2.項目符合產業政策聲明。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重點對項目的建設條件(包括選址、電網、占壓基本農田(含儲備區)、生態紅線、城鎮開發邊界、自然保護區等限制性因素進行分析)、建設方案、建設模式、運行模式、消防方案、施工組織、環境影響和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分析論證。
4.電網企業支持意見。
5.項目實施計劃,一是項目備案、規劃選址(如需)、用地預審(如需)、電網接入、消防審查或備案、開工建設及并網投運等時間節點;二是項目消防手續辦理相關方案。
6.項目單位業績和資信證明,項目單位應有相關建設運營經驗,具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要的技術、資金和經營管理能力,且股權相關企業均不存在失信及倒賣資源等擾亂市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