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光伏行業的不斷發展,依法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每一個項目都符合標準,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會安全。
近年來,光伏項目被罰事件屢見不鮮,這也為所有企業敲響了警鐘,這些違規行為不僅導致光伏項目被罰款、通報或拆除,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經濟損失,更對當地的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不良影響。
世紀新能源網統計,2025年,云南已經有四大光伏項目因違規被罰!
2月7日,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公室網站公示,云南兩個光伏電站的項目公司,因其光伏項目工程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而云南能源監管辦被責令改正,分別處以罰款44萬元。具體如下:
1、保山施甸焯陽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違法違規事實:王家寨光伏電站項目110千伏送出線路工程在開工前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規定。
主要處罰: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440000元。
2、中電建(彌渡)電力有限公司
違法違規事實:彌渡縣德苴二期復合型光伏發電項目110千伏送出線路工程在開工前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規定。
主要處罰: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440000元。
此前,在1月7日,云南保山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了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罰對象均是保山市隆陽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內容顯示,保山市隆陽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實施的浪戛光伏電站接網工程項目和黑巖洼光伏電站接網工程項目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行為案件,經保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調查已審查終結,最終保山市隆陽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別被處罰30.6萬元以及34.4萬元的罰款,共計6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