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主要目標:
全國發電總裝機達到36億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2億千瓦以上,發電量達到10.6萬億千瓦時左右,跨省跨區輸電能力持續提升。
綠色低碳轉型不斷深化。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進展。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機制進一步健全。
發展質量效益穩步提升。火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保持合理水平。風電、光伏發電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綜合效益更加顯著。大型煤礦基本實現智能化。初步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
《通知》要求:
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發展態勢。積極推進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基地建設,科學謀劃“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穩步推進重大水電工程建設,積極推動海上風電項目開發建設,加大光伏治沙、光熱項目建設力度,推動抽水蓄能裝機容量達到6200萬千瓦以上,核準一批條件成熟的沿海核電項目,因地制宜推動核能綜合利用。深入研究光伏行業高質量發展思路,抓好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建立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情況監測機制。
持續完善能源體制機制。完善能源資源探產供儲銷統籌和銜接機制,持續深化油氣管網機制改革,優化管網建設和運營機制。研究建立能源行業碳排放核算機制。創新新能源價格機制和消納方式,推動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實現新能源由保障性收購向市場化消納轉變。研究制定綠電直連政策措施。出臺促進綠證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文件,落實綠色電力消費促進機制,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制度,壓實電力用戶綠電消納責任。建立適應新型儲能、虛擬電廠廣泛參與的市場機制。
深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加強國家、區域/省等多層次市場協同。持續完善關鍵機制設計,進一步健全電力市場“1+N”基礎規則體系,推動電力中長期市場連續運營,完善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實現省級電力現貨市場基本全覆蓋。實現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長周期結算試運行,進一步擴大長三角電力市場交易規模,穩妥推進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推動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推進省級市場標準化建設,制定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指引。
培育發展壯大能源新產業新業態。探索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與相關產業集成式發展新模式,穩步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及可持續燃料產業,穩步推動燃料電池汽車試點應用,有序推進全國氫能信息平臺建設,穩妥有序探索開展管道輸氫項目試點應用,推動各地建立完善氫能管理機制。深化新型儲能等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等關鍵問題研究,加強新型儲能試點項目跟蹤。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推進構網型技術、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和智能微電網、算電協同等新技術新模式試點。組織開展煤礦智能化建設重點領域試點工程,穩步推動首批國家能源核電數字化轉型技術試點項目建設,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能源領域的試點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