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內蒙古國電新能源公司與包頭市達茂旗人民政府簽訂了40MW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投資開發協議。
協議中擬建的太陽能項目區域位于該公司已規劃待核準的達茂2號風電場開發區域范圍內。該區域光能資源十分豐富,開發前景廣闊,項目總規劃裝機容量4萬千瓦,分兩期開發建設,占地面積約1平方公里,一期2萬千瓦項目計劃總投資3億元。
達茂旗太陽能項目是按照“集中連片開發、規模化發展”的總體部署,在綜合考慮減少占地和送出工程投資的基礎上,規劃的一個特色項目。該項目與待核準的包頭達茂20萬千瓦風電項目規劃在同一區域內,既可破解項目用地難題,又能有效利用風電場的土地,同時,項目建成后還能與風電場共用一座升壓站和一套送出線路,可有效降低工程造價,實現新能源項目規模化發展。
協議中擬建的太陽能項目區域位于該公司已規劃待核準的達茂2號風電場開發區域范圍內。該區域光能資源十分豐富,開發前景廣闊,項目總規劃裝機容量4萬千瓦,分兩期開發建設,占地面積約1平方公里,一期2萬千瓦項目計劃總投資3億元。
達茂旗太陽能項目是按照“集中連片開發、規模化發展”的總體部署,在綜合考慮減少占地和送出工程投資的基礎上,規劃的一個特色項目。該項目與待核準的包頭達茂20萬千瓦風電項目規劃在同一區域內,既可破解項目用地難題,又能有效利用風電場的土地,同時,項目建成后還能與風電場共用一座升壓站和一套送出線路,可有效降低工程造價,實現新能源項目規模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