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瓦辛格州長周一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規定加州的公用事業公司,在2020年前,把三分之一 (33%)的電力變為由再生能源所產的電力。圖為史瓦辛格在記者會上展示他已簽署的行政命令。
史瓦辛格州長周一簽署了一項加速使用再生能源的行政命令,這項行政命令規定,加州的公用事業公司必須在2020年前,把所供應的三分之一電力,變為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
史瓦辛格在簽署有關行政命令后說:「現在是加快加州使用再生能源的時候,而這項新目標,則是全國最進取的。」
加州現有法律已規,在2010年前,公用事業公司所供應的電力,20%必須是由再生能源所產生的。史瓦辛格周一所簽署的命令,則把目標提高至33%。
州長的助理周一表示,州政府將會擬定法案,規定33%的目標,然后向州議會提出;有關法案還會規定,違反規定的公用事業公司,將會受罰,另外,有關法案又會設法,降低再生能源的產電成本,以便提高再生能源的競爭力。
將于下月1日上任的州參議會新議長達瑞爾‧史坦堡稱贊史瓦辛格簽署的命令,并且說,州議會在下月復會后,可于90天內,通過州長提交的有關法案,讓新的標準可以實施。
雖然州法已規定,在2010年前要將20%的電力改為再生能源所產的電力,但是去年加州從太陽能、風力、地熱、水力和其它再生能源所產的電力只占12%。
史瓦辛格州長周一另外又簽署了一項協議,有關的協議規定,加州能源委員會和州漁獵局將會合作,加快向再生能源發電的興建計劃發出許可證;這兩個州政府部門將會同時審批有關計劃申請的許可證,以便縮短審批時間。上述兩個州政府部門還會與聯邦政府的墾殖局和漁獵局合作,以便加快申請許可證的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