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業是時候該有一個門檻了。
由工信部起草的《太陽能光伏行業準入條件》草案已經完成,并于近期召開過兩次討論會議。該準入條件對企業生產規模、研發能力、轉換效率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涉及硅棒、硅片、電池、晶體硅組件以及薄膜太陽能電池。
“準入條件是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扶持光伏產業政策后,即將最先出臺的6大配套政策之一,契合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與會專家表示。
標準被指過低
“有標準當然好,但就怕一刀切。”面對即將出臺的行業準入條件,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新富這樣評說道。
“太陽能光伏行業需要設置一個準入條件,但并不是達不到就關門,企業可以自由競爭。”參加過最近一次座談會的與會專家如是說。
“在當天的座談會上,與會者普遍提出:標準定得太低,大家都能進來。”上述與會專家直言。
據了解,準入條件草案擬定:晶體硅企業同一廠區硅片、電池和組件中某一環節產能不低于200MWp。
現供職于晶澳的IMSResearch前資深分析師王潤川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0MW至少應提高為500MW甚至1000MW。“當然,規模不是唯一的門檻,但200MW確實太低了。”
在準入條件中轉換效率方面,王潤川認為,“應該制定平均效率是多少的,占比應該達多少才有意義,否則,最高效率達到了,是否算呢?”
還有,準入條件中擬定“多晶硅電池組件(全面積)光電轉換效率在14%以上,單晶硅電池組件在15%以上。”王潤川表示,“目前,主流企業的多晶組件平均效率在15%以上,單晶在16%以上,而這個標準整整低了1%。”
據上述與會專家介紹,與會者普遍認為,現在產能過剩了,因此希望把標準定得高一點,“門檻高了準入的難度自然就提高了。”
浙江軍團或全軍覆沒
“如果簡單以產能為界進行劃分,很多有市場的小企業很可能被擠掉。”浙江省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秘書長、杭州市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秘書長趙永紅向《中國企業報》記者道出了這樣的顧慮。
“如果準入條件由200MW降到100MW,有一部分企業還可以繼續生存,但是如果提高到1000MW,那么浙江省將全軍覆沒。”趙永紅表示,“并且,如果讓浙江企業按這個標準進行整改,在當前的形勢下再投資上馬幾百兆瓦的生產線的做法,顯然對于企業來說完全違背市場規律,并不可行。”
浙江省中小企業居多,據不完全統計,到2011年8月,浙江光伏企業的數量已經突破了200家。浙江省是僅次于江蘇省的國內第二光伏制造大省。
“像有的大企業,依舊在傳統市場里進行低價同質競爭,以急于獲得現金并消耗掉自身產能,這些已經不具有盈利條件但具有大產能的企業,準入條件不應把本應被市場淘汰的大企業保護在里面。”趙永紅認為,“應該通過市場機制來完善,政府起方向性的導引作用。”
“規模可以作為一個指標,但不是很重要,要看產品的性能,是否價廉物美,品質是否有保障。”王潤川告訴記者,“最重要的是公司持續發展的能力,亦研發投入、新產品開發等。”
區分對待小企業
李新富的公司是一家中小光伏企業,但是在2012年光伏企業出口額、利潤額普遍大幅下滑的情況下,杭州海關的數據表上顯示其公司的業績卻在持續上揚。在大部分公司還在歐洲市場上掙扎的時候,其公司注重新興市場的開拓,已經把產品銷售到全球超過30個國家和地區。
“我們公司在行業內是比較小,但我們有利潤,而且還比較好。如果以產能為依據制定高標準,那我們公司就很被動了。”李新富如是說。
這是讓趙永紅比較憂心的,以產能規模為衡量標準,會讓一些雖然產能達不到標準,但具有盈利能力的企業受到傷害。“希望通過行業準入條件的制定和出臺,引導全行業從同質低價無序競爭的局面中擺脫出來,引導企業走特色發展之路,而不是簡單地淘汰產能小的企業。對小企業應該區別來看,否則的話,倒洗澡水會把孩子一起倒掉了。”
“目前光伏市場混亂,因為缺少標準,參差不齊,造成產能過剩,有技術的上,沒技術的也跟著上,出現一哄而上的局面。”河北晶龍集團新聞發言人段同剛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需要有一個標準,才會區分好壞。”
準入條件出臺后,“起碼淘汰30%企業,產能過剩現狀才能有所抑制。”段同剛表示,但“現在很少出現兼并、淘汰,只是減產或暫時停產”。
由工信部起草的《太陽能光伏行業準入條件》草案已經完成,并于近期召開過兩次討論會議。該準入條件對企業生產規模、研發能力、轉換效率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涉及硅棒、硅片、電池、晶體硅組件以及薄膜太陽能電池。
“準入條件是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扶持光伏產業政策后,即將最先出臺的6大配套政策之一,契合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與會專家表示。
標準被指過低
“有標準當然好,但就怕一刀切。”面對即將出臺的行業準入條件,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新富這樣評說道。
“太陽能光伏行業需要設置一個準入條件,但并不是達不到就關門,企業可以自由競爭。”參加過最近一次座談會的與會專家如是說。
“在當天的座談會上,與會者普遍提出:標準定得太低,大家都能進來。”上述與會專家直言。
據了解,準入條件草案擬定:晶體硅企業同一廠區硅片、電池和組件中某一環節產能不低于200MWp。
現供職于晶澳的IMSResearch前資深分析師王潤川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0MW至少應提高為500MW甚至1000MW。“當然,規模不是唯一的門檻,但200MW確實太低了。”
在準入條件中轉換效率方面,王潤川認為,“應該制定平均效率是多少的,占比應該達多少才有意義,否則,最高效率達到了,是否算呢?”
還有,準入條件中擬定“多晶硅電池組件(全面積)光電轉換效率在14%以上,單晶硅電池組件在15%以上。”王潤川表示,“目前,主流企業的多晶組件平均效率在15%以上,單晶在16%以上,而這個標準整整低了1%。”
據上述與會專家介紹,與會者普遍認為,現在產能過剩了,因此希望把標準定得高一點,“門檻高了準入的難度自然就提高了。”
浙江軍團或全軍覆沒
“如果簡單以產能為界進行劃分,很多有市場的小企業很可能被擠掉。”浙江省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秘書長、杭州市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秘書長趙永紅向《中國企業報》記者道出了這樣的顧慮。
“如果準入條件由200MW降到100MW,有一部分企業還可以繼續生存,但是如果提高到1000MW,那么浙江省將全軍覆沒。”趙永紅表示,“并且,如果讓浙江企業按這個標準進行整改,在當前的形勢下再投資上馬幾百兆瓦的生產線的做法,顯然對于企業來說完全違背市場規律,并不可行。”
浙江省中小企業居多,據不完全統計,到2011年8月,浙江光伏企業的數量已經突破了200家。浙江省是僅次于江蘇省的國內第二光伏制造大省。
“像有的大企業,依舊在傳統市場里進行低價同質競爭,以急于獲得現金并消耗掉自身產能,這些已經不具有盈利條件但具有大產能的企業,準入條件不應把本應被市場淘汰的大企業保護在里面。”趙永紅認為,“應該通過市場機制來完善,政府起方向性的導引作用。”
“規模可以作為一個指標,但不是很重要,要看產品的性能,是否價廉物美,品質是否有保障。”王潤川告訴記者,“最重要的是公司持續發展的能力,亦研發投入、新產品開發等。”
區分對待小企業
李新富的公司是一家中小光伏企業,但是在2012年光伏企業出口額、利潤額普遍大幅下滑的情況下,杭州海關的數據表上顯示其公司的業績卻在持續上揚。在大部分公司還在歐洲市場上掙扎的時候,其公司注重新興市場的開拓,已經把產品銷售到全球超過30個國家和地區。
“我們公司在行業內是比較小,但我們有利潤,而且還比較好。如果以產能為依據制定高標準,那我們公司就很被動了。”李新富如是說。
這是讓趙永紅比較憂心的,以產能規模為衡量標準,會讓一些雖然產能達不到標準,但具有盈利能力的企業受到傷害。“希望通過行業準入條件的制定和出臺,引導全行業從同質低價無序競爭的局面中擺脫出來,引導企業走特色發展之路,而不是簡單地淘汰產能小的企業。對小企業應該區別來看,否則的話,倒洗澡水會把孩子一起倒掉了。”
“目前光伏市場混亂,因為缺少標準,參差不齊,造成產能過剩,有技術的上,沒技術的也跟著上,出現一哄而上的局面。”河北晶龍集團新聞發言人段同剛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需要有一個標準,才會區分好壞。”
準入條件出臺后,“起碼淘汰30%企業,產能過剩現狀才能有所抑制。”段同剛表示,但“現在很少出現兼并、淘汰,只是減產或暫時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