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家補貼情況下,15年可收回投資成本
“我家屋頂電站在4月22日投運4個月的時候,實現了用電賣電的收支平衡。”近日,國內首個家庭光伏電站業主徐鵬飛向記者介紹道。
根據國家電網山東青島供電公司的實時監測數據,自并網至4月22日,位于青島市的國內首個正式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電源——居民徐鵬飛的家庭小“發電廠”,發電收益超過了其家庭同期使用的電網公司電量的支出。
“這意味著,從22日起,我的電站開始為我賺錢了!”徐鵬飛高興地告訴記者。
青島居民徐鵬飛的家庭光伏發電系統于2012年12月21日正式并網,總裝機容量為2千瓦,全部采用多晶硅電池板,并網電壓為220伏,采用電量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即出售給電網公司)的方式并入電網。
實時監測顯示,自并網起到4月22日,徐鵬飛的家庭“電站”累計發電846.73千瓦時。其中自發自用電量329.25千瓦時,為徐鵬飛節省了使用電網公司電量產生的費用約180元(當地居民用電價格為每千瓦時0.5469元),余電上網電量517.48千瓦時,收入231.7元(當地余電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4469元),兩項收益共達411.7元。相比之下,徐鵬飛家庭同期使用電網公司的電量(因光伏電站靠太陽能發電,無日照或夜間用電仍靠電網公司供電)為749.83千瓦時,支出410元。“電站開始產生了1.7元的正收益。”徐鵬飛說。
山東青島供電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此后,青島地區日照時間將越來越長,徐鵬飛的家庭“電站”帶給他的收益將越來越大。當然,如果算上居民的光伏組件投入,要完全回收成本,在沒有任何補貼的情況,收回投資成本大約需要15年的時間。
據了解,2012年10月底,國家電網公司發布了《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的意見》,電網公司對分布式光伏電源實行“免費接入、全額收購”政策。徐鵬飛的家庭光伏電站成為國內首個正式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