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謝長軍
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貢獻力量
黨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四大建設并列的高度,列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的總布局之一,努力建設美麗中國。這是我們黨又一次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深化,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能源生產消費與生態文明建設密切相關。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一的能源生產和消費大國,隨著國內能源需求不斷增長,能源短缺以及能源利用過程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成為制約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因素。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是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重要保障。
一、對建設生態文明重要性的認識
人類進入工業社會以來,隨著科技進步加快,大工業生產迅猛發展,人類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增強,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質財富。但同時,傳統的工業化道路也使得人與自然的矛盾越來越尖銳,自然資源日趨匱乏,環境污染日漸嚴重,生態系統加劇惡化,人類生存和發展面臨生態危機的重大威脅,人與自然的關系全面緊張。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工業化國家環境公害事件頻發,先后爆發兩次世界石油危機,全球變暖影響不斷深化,引起了人類對傳統工業化道路弊病的警醒。重視生態文明,加強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逐步成為全球的共識。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長期保持高速增長,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我國長期延續傳統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發展方式,在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也付出了很高的代價,人口、資源、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對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制約日益增大。2012年冬季以來,北京乃至全國遭遇到了嚴重的霧霾天氣的肆虐,2013年1月北京僅有5天見太陽。霧霾災害再次引發了全社會對水體、空氣、土地等人類賴以生存最基本資源嚴重污染的高度關注。今年全國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強調要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環境的期待,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是維護代際公平,實現中華名族世世代代永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全社會都應該負起責任,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
二、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路徑
世界能源消耗以化石能源為主,2012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耗超過180億噸標準煤,其中化石能源占比達到85%。僅二氧化碳一項,每年全球化石能源燃燒產生的就已經超過300億噸,占全部人類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的60%。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2012年一次能源消費中煤炭占比67%以上,非化石能源僅占9.1%。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生產消費結構會排放大量煙塵、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并引起水資源破壞、地面塌陷、水土流失等問題。如果繼續保持現有的能源消費方式,長此以往,能源問題將嚴重阻礙生態文明建設的進程。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調整現有能源結構,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舉措。目前廣泛應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水能、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大部分以發電形式進行利用。水力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在能源生產過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溫室氣體,農林生物質從生長到最終利用發電的全生命周期內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可以替代大量化石能源的消耗,同時減少大量污染物和溫室氣體的排放,并避免化石能源開發和利用過程中對水資源的消耗,以及對土地、地下水等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
在可再生能源開發過程中,同樣要尊重自然規律,落實相關措施,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如果開發布局和采取的措施不當,可再生能源開發對生態環境也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可喜的是,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及國內可再生能源開發不斷趨于理性和規范,趨利避害的開發利用方針得到了有效落實,加快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利”遠大于“弊”,將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突出的貢獻。
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已經具備了良好的基礎,水電、風電裝機規模均位居世界第一位,2012年我國清潔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總量為3.84億噸標準煤,相當于減少排放二氧化碳9.57億噸、二氧化硫0.29億噸、氮氧化物0.14億噸、炭粉塵2.61億噸。從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逐步向可再生能源轉變是世界能源發展的大趨勢,今后一段時期,可再生能源將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全球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利用中的比重將快速提高。我國已經制定了詳細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將達到4.78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4億噸標準煤,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9.5%以上,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超過15%。隨著發展條件的改善,可再生能源可能會有更大的發展,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大有可為。
三、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重點
發展可再生能源要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總目標,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以及調整能源結構的重大戰略舉措,按照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部署,努力建設美麗中國。
(一)提高水電開發的規模和質量。我國水電資源豐富,開發利用程度低,擁有成熟的水電開發技術和管理模式,決定了水電是最具備大規模開發利用條件的可再生能源。要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的目標,一半以上需要依靠水電來完成。一要穩步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做好重點流域的水能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規劃,適時建設一批各方面條件比較適宜的大型水電站,加快西部水電資源的開發力度。二要積極開發中小型水電站。在水能資源豐富但地處偏遠的地區,根據開發利用條件、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開發中小河流水能資源,科學規劃建設抽水蓄能電站。三要建立水火同網同價等清潔能源補償機制,努力提高水電開發的經濟性。
(二)強化風電成為主力電源的地位。風電是現階段最具規模化開發和市場化利用條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我國風電發展已取得了很大成就,風電裝機規模和設備制造能力都位居世界前列,資源狀況和裝備技術水平都表明風電具備進入我國主力電源的條件。風電開發要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發展并舉,優化風電開發布局。一要有序推進西北、華北、東北和東南沿海風能資源豐富地區的風電建設。綜合考慮資源條件、電網接入、電力輸送和運行管理等因素,有計劃建成多個風電集中開發區域。二要加快內陸地區分散風能資源的開發利用,加強風能資源評價,擇優建設開發條件較好的項目。三要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發揮沿海風能資源豐富、電力市場廣闊的優勢,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發展,加快示范項目建設,促進海上風電技術和裝備進步。
(三)加快發展太陽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太陽能是未來重要的替代能源,生物質能利用效率高且技術相對成熟,海洋能、地熱能也均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都是國家支持發展的可再生能源。一要積極發展太陽能發電。在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等太陽能資源豐富、具有荒漠和閑散土地資源的地區,建設一批大型光伏發電基地。結合水電開發和電網接入運行條件,在青海、甘肅、新疆等地區探索水光互補、風光互補的太陽能發電模式。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提高高溫集熱管、聚光鏡等關鍵技術的系統集成和裝備制造能力。二要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質能。統籌各類生物質資源,按照因地制宜、綜合利用、清潔高效、經濟實用的原則,結合資源綜合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合理選擇利用方式,推動各類生物質能的市場化和規模化利用。三要合理開發海洋能和地熱能。以提高海洋能開發利用技術水平為著力點,積極開展海洋能利用示范工程建設,促進海洋能利用技術進步和裝備產業體系完善。加快地熱資源勘察,加強地熱開發利用規劃管理,提高地熱能開發利用技術和規模,加快淺層低溫能資源開發,適度發展各類地熱能發電。
(四)發展以可再生能源為核心的高新技術產業。搶占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制高點,關鍵是要掌握核心技術,依靠技術進步促進可再生能源成本降低和大規模應用,實現創新驅動和產業發展結合。一要實現可再生能源技術的不斷突破。優先發展先進適用技術,在風機的葉片、軸承、控制系統、單機規模,太陽能的多晶硅制備提純、薄膜電池,可再生能源并網技術、儲能技術等方面加快技術創新,將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成為以技術創新為核心競爭力的優勢產業。二要加強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和隊伍建設。健全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新體系,積極引入海外高新科技行業領軍人才,建設可再生能源研究機構,做好基礎性、共性技術和相關產業核心技術的研發,增強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三要大力培養可再生能源產業集群。強化自主創新、提高技術含量,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導致的產能過剩。
(五)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保障措施。為確保實現2020 年非化石能源提高到15%和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的目標,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健康發展,必須盡快完善和健全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一要提升可再生能源地位,充分認識到其戰略價值和意義,切實在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中予以重點考慮,將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確立為我國長期的基本能源國策。二要加強行業管理,治理和規范市場秩序,健全可再生能源市場健康發展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三要建立健全行業標準體系,推動檢測認證和監測制度建設,促進行業的規范化、標準化發展。四要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轉型升級,鞏固和提高其核心競爭力,推動中國企業“走出去”發展,真正顯現從可再生能源大國向可再生能源強國的轉變。
21世紀是綠色增長的世紀,是生態文明的世紀。生態文明作為人類文明的一種新形態,是人類文化發展的成果,也是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為美麗中國添色添彩,為世界低碳發展作出貢獻。
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貢獻力量
黨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四大建設并列的高度,列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的總布局之一,努力建設美麗中國。這是我們黨又一次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深化,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能源生產消費與生態文明建設密切相關。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一的能源生產和消費大國,隨著國內能源需求不斷增長,能源短缺以及能源利用過程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成為制約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因素。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是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重要保障。
一、對建設生態文明重要性的認識
人類進入工業社會以來,隨著科技進步加快,大工業生產迅猛發展,人類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增強,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質財富。但同時,傳統的工業化道路也使得人與自然的矛盾越來越尖銳,自然資源日趨匱乏,環境污染日漸嚴重,生態系統加劇惡化,人類生存和發展面臨生態危機的重大威脅,人與自然的關系全面緊張。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工業化國家環境公害事件頻發,先后爆發兩次世界石油危機,全球變暖影響不斷深化,引起了人類對傳統工業化道路弊病的警醒。重視生態文明,加強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逐步成為全球的共識。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長期保持高速增長,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我國長期延續傳統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發展方式,在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也付出了很高的代價,人口、資源、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對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制約日益增大。2012年冬季以來,北京乃至全國遭遇到了嚴重的霧霾天氣的肆虐,2013年1月北京僅有5天見太陽。霧霾災害再次引發了全社會對水體、空氣、土地等人類賴以生存最基本資源嚴重污染的高度關注。今年全國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強調要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環境的期待,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是維護代際公平,實現中華名族世世代代永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全社會都應該負起責任,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
二、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路徑
世界能源消耗以化石能源為主,2012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耗超過180億噸標準煤,其中化石能源占比達到85%。僅二氧化碳一項,每年全球化石能源燃燒產生的就已經超過300億噸,占全部人類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的60%。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2012年一次能源消費中煤炭占比67%以上,非化石能源僅占9.1%。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生產消費結構會排放大量煙塵、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并引起水資源破壞、地面塌陷、水土流失等問題。如果繼續保持現有的能源消費方式,長此以往,能源問題將嚴重阻礙生態文明建設的進程。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調整現有能源結構,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舉措。目前廣泛應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水能、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大部分以發電形式進行利用。水力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在能源生產過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溫室氣體,農林生物質從生長到最終利用發電的全生命周期內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可以替代大量化石能源的消耗,同時減少大量污染物和溫室氣體的排放,并避免化石能源開發和利用過程中對水資源的消耗,以及對土地、地下水等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
在可再生能源開發過程中,同樣要尊重自然規律,落實相關措施,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如果開發布局和采取的措施不當,可再生能源開發對生態環境也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可喜的是,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及國內可再生能源開發不斷趨于理性和規范,趨利避害的開發利用方針得到了有效落實,加快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利”遠大于“弊”,將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突出的貢獻。
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已經具備了良好的基礎,水電、風電裝機規模均位居世界第一位,2012年我國清潔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總量為3.84億噸標準煤,相當于減少排放二氧化碳9.57億噸、二氧化硫0.29億噸、氮氧化物0.14億噸、炭粉塵2.61億噸。從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逐步向可再生能源轉變是世界能源發展的大趨勢,今后一段時期,可再生能源將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全球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利用中的比重將快速提高。我國已經制定了詳細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將達到4.78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4億噸標準煤,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9.5%以上,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超過15%。隨著發展條件的改善,可再生能源可能會有更大的發展,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大有可為。
三、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重點
發展可再生能源要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總目標,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以及調整能源結構的重大戰略舉措,按照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部署,努力建設美麗中國。
(一)提高水電開發的規模和質量。我國水電資源豐富,開發利用程度低,擁有成熟的水電開發技術和管理模式,決定了水電是最具備大規模開發利用條件的可再生能源。要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的目標,一半以上需要依靠水電來完成。一要穩步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做好重點流域的水能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規劃,適時建設一批各方面條件比較適宜的大型水電站,加快西部水電資源的開發力度。二要積極開發中小型水電站。在水能資源豐富但地處偏遠的地區,根據開發利用條件、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開發中小河流水能資源,科學規劃建設抽水蓄能電站。三要建立水火同網同價等清潔能源補償機制,努力提高水電開發的經濟性。
(二)強化風電成為主力電源的地位。風電是現階段最具規模化開發和市場化利用條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我國風電發展已取得了很大成就,風電裝機規模和設備制造能力都位居世界前列,資源狀況和裝備技術水平都表明風電具備進入我國主力電源的條件。風電開發要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發展并舉,優化風電開發布局。一要有序推進西北、華北、東北和東南沿海風能資源豐富地區的風電建設。綜合考慮資源條件、電網接入、電力輸送和運行管理等因素,有計劃建成多個風電集中開發區域。二要加快內陸地區分散風能資源的開發利用,加強風能資源評價,擇優建設開發條件較好的項目。三要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發揮沿海風能資源豐富、電力市場廣闊的優勢,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發展,加快示范項目建設,促進海上風電技術和裝備進步。
(三)加快發展太陽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太陽能是未來重要的替代能源,生物質能利用效率高且技術相對成熟,海洋能、地熱能也均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都是國家支持發展的可再生能源。一要積極發展太陽能發電。在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等太陽能資源豐富、具有荒漠和閑散土地資源的地區,建設一批大型光伏發電基地。結合水電開發和電網接入運行條件,在青海、甘肅、新疆等地區探索水光互補、風光互補的太陽能發電模式。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提高高溫集熱管、聚光鏡等關鍵技術的系統集成和裝備制造能力。二要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質能。統籌各類生物質資源,按照因地制宜、綜合利用、清潔高效、經濟實用的原則,結合資源綜合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合理選擇利用方式,推動各類生物質能的市場化和規模化利用。三要合理開發海洋能和地熱能。以提高海洋能開發利用技術水平為著力點,積極開展海洋能利用示范工程建設,促進海洋能利用技術進步和裝備產業體系完善。加快地熱資源勘察,加強地熱開發利用規劃管理,提高地熱能開發利用技術和規模,加快淺層低溫能資源開發,適度發展各類地熱能發電。
(四)發展以可再生能源為核心的高新技術產業。搶占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制高點,關鍵是要掌握核心技術,依靠技術進步促進可再生能源成本降低和大規模應用,實現創新驅動和產業發展結合。一要實現可再生能源技術的不斷突破。優先發展先進適用技術,在風機的葉片、軸承、控制系統、單機規模,太陽能的多晶硅制備提純、薄膜電池,可再生能源并網技術、儲能技術等方面加快技術創新,將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成為以技術創新為核心競爭力的優勢產業。二要加強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和隊伍建設。健全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新體系,積極引入海外高新科技行業領軍人才,建設可再生能源研究機構,做好基礎性、共性技術和相關產業核心技術的研發,增強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三要大力培養可再生能源產業集群。強化自主創新、提高技術含量,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導致的產能過剩。
(五)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保障措施。為確保實現2020 年非化石能源提高到15%和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的目標,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健康發展,必須盡快完善和健全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一要提升可再生能源地位,充分認識到其戰略價值和意義,切實在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中予以重點考慮,將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確立為我國長期的基本能源國策。二要加強行業管理,治理和規范市場秩序,健全可再生能源市場健康發展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三要建立健全行業標準體系,推動檢測認證和監測制度建設,促進行業的規范化、標準化發展。四要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轉型升級,鞏固和提高其核心競爭力,推動中國企業“走出去”發展,真正顯現從可再生能源大國向可再生能源強國的轉變。
21世紀是綠色增長的世紀,是生態文明的世紀。生態文明作為人類文明的一種新形態,是人類文化發展的成果,也是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為美麗中國添色添彩,為世界低碳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