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日前,世紀新能源網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阿特斯陽光電力公司品牌“阿特斯”榮膺中國馳名商標。阿特斯陽光電力是一家由“‘千人計劃’國家特聘專家”瞿曉鏵博士于2001年11月創(chuàng)辦的太陽能光伏公司,2006年公司在美國納斯達克成功上市,是中國第一家登陸美國納斯達克的光伏一體化企業(yè)(納斯達克代碼: CSIQ)。阿特斯陽光電力專業(yè)從事硅錠、硅片、太陽能電池片、太陽能組件和太陽能應用產品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以及太陽能電站的系統(tǒng)安裝,其光伏產品遍布德國、西班牙、意大利、美國、加拿大、韓國、日本、中國等全球5大洲的3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
中國馳名商標(China Famous Trade Mark)是指經過有權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2003年4月17日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其涵義可以概括為: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馳名商標,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企業(yè)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在中國國內為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或者使用時,都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因此馳名商標被賦予了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而且“馳名商標”持有企業(yè)的公司名以及網址域名都會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標的格外法律保護。
資料顯示“馳名商標”(FAMOUS TRADE MARK)又稱為周知商標,最早出現在1883年簽訂的《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我國于1984年加入該公約,成為其第95個成員國。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約》的成員國一樣,依據該公約的規(guī)定對馳名商標給予特殊的法律保護,已經成為我國商標法制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馳名商標(China Famous Trade Mark)是指經過有權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2003年4月17日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其涵義可以概括為: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馳名商標,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企業(yè)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在中國國內為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或者使用時,都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因此馳名商標被賦予了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而且“馳名商標”持有企業(yè)的公司名以及網址域名都會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標的格外法律保護。
資料顯示“馳名商標”(FAMOUS TRADE MARK)又稱為周知商標,最早出現在1883年簽訂的《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我國于1984年加入該公約,成為其第95個成員國。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約》的成員國一樣,依據該公約的規(guī)定對馳名商標給予特殊的法律保護,已經成為我國商標法制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