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業遭遇低利潤期、負債率居高不下、民營企業光伏電站開發受阻等“三座大山”壓力疊加的情況下,2014年全行業回暖將進展緩慢。
光伏業的2013年波瀾不斷,雖險況迭出,但在國家啟動國內應用的系列政策扶助下,仍實現整體性扭虧。然而,在產業遭遇低利潤期、負債率居高不下、民營企業光伏電站開發受阻等“三座大山”壓力疊加的情況下,2014年全行業回暖將進展緩慢,脫困難免成為一場艱難的“馬拉松”。
滑坡
產業步入低利潤期
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走訪常州天合、中電光伏、保利協鑫等光伏產業鏈的多家龍頭企業發現,隨著產業成熟度提升,光伏產業雖保留著市場容量快速擴容、技術路線尚未穩定等新興產業的特征,但已顯現出低利潤回報、低成本競爭的“傳統化”趨勢。
常州天合公司董事長高紀凡介紹,2009年年底之前,光伏全產業鏈各環節的凈利潤率均保持在25%以上,作為原料的多晶硅產業擁有超過70%的暴利。相比2009年年底,當前作為終端產品的光伏組件價格,已跌去66%以上,而生產成本只下降了53%。
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秘書處王世江博士說,從2011年三季度開始,在全球光伏產能嚴重過剩的背景下,我國中小型光伏企業挑起了價格戰,并最終在2012年年底形成全行業虧本銷售的惡果。“2012年年底時,我國的光伏組件成本約為0 .7美元/瓦,當時銷售一瓦組件,企業就要虧損10美分”。
高紀凡介紹,“2013年,光伏組件成本下降到0.65美元/瓦,而上半年銷售價格一路回升到0 .7美元/瓦,下半年保持了基本穩定。這種情況下,2013年下半年,光伏產業鏈的硅片、電池片、組件等環節實現扭虧為盈,而原料端的多晶硅環節,因受到美國、韓國、歐盟等產品的低價傾銷,仍處在虧損中”。
中電光伏董事長陸廷秀認為,產業成熟度日益完善,是光伏產業步入低利潤回報、低成本競爭的“傳統化”特征的根本原因。產業成熟度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光伏產業生產線所用裝備已“普通化”,2008年之前建一條生產線要選配哪些裝備還是“商業機密”,而現在光伏生產裝備已經“花錢就能買到”;二是光伏產業鏈各環節之間已高度“匹配”,且都出現了產能過剩。
在這種情況下,光伏企業“命運”呈現出冰火兩重天。春節前夕,航天機電、億晶光電、海潤光伏、天威保變等多家光伏產業上市公司公布了2013年度業績快報。航天機電、億晶光電在“逆市”中成功實現扭虧為盈,其中航天機電由2012年度的虧損8.9億元到凈利1 .41億元。海潤光伏則剛好相反,由此前的盈利變為虧損。更讓人詫異的是天威保變,以2013年52億元的預虧成績單,成為迄今已披露年報上市公司中的虧損“狀元郎”。
“產業成熟度提升,造成光伏產業的‘準入門檻’消失,企業之間得以實現充分競爭。這種情況下,其他行業的資本就會扎堆涌入,改變供求關系,直至光伏產業的利潤率與其他制造業行業大體持平。”王世江分析,“從今往后,光伏產業將永久告別高利潤時代,回歸到傳統制造業的平均水平。”
受困
負債率居高不下
近期,《經濟參考報》記者走訪江蘇省多家光伏企業發現,全行業負債率居高難下,企業低薄的利潤很大一部分被貸款利息吞沒,淪為銀行的“打工仔”。而且,商業銀行對光伏企業貸款依然謹慎,大部分民營光伏企業仍受困于融資瓶頸。
江蘇省光伏協會秘書長許瑞林道出了光伏產業高負債的根源,2010年初,我國在硅片、電池片、組件等光伏下游產業形成了一股投資熱潮,銀行貸款成為資金的主要來源。不幸的是,2011年上半年,擴張產能集中投產后,全行業很快陷入惡性價格戰,并在2012年引發美國、歐盟的“雙反”。
“光伏行業貸款擴張產能后,沒過幾天好日子,就進入了連續5個季度的虧損。這種情況下,為了維持現金流,只能舊債未還再舉新債,債務包袱越背越重。”許瑞林說,“到2013年年底,行業內龍頭企業的負債率在80%至85%之間,個別企業達到90%以上。”
據多位光伏龍頭企業的負責人介紹,財務成本高是造成當前光伏企業淪為銀行“打工仔”的另一重要原因。“銀行放給企業的貸款,絕大多數為期不到一年,企業只能利用多家銀行不同還貸期的貸款來回折騰,頻繁地把到期貸款還清再續貸。有些貸款借助擔保公司擔保才能得到,不僅產生1.5%至2%的擔保費,還要被收取保證 金 ,國 有 擔 保 公 司 為 貸 款 額 的10%,有的民營擔保公司高達20%。”陸廷秀說。
保利協鑫公司總裁舒樺認為,現在光伏產業與銀行之間已陷入惡性循環,從連續虧損到低利潤率長期化,前期產能擴張中形成的巨額貸款難于短期還清,行業降低資產負債率的步伐被逼放緩,只能不斷續貸,長期承擔貸款利率。貸款利率從行業大量抽取利潤,影響到行業良性發展,進一步弱化了還貸能力。
“光伏行業不僅淪為銀行‘打工仔’,還被利率‘抽血’到了體質羸弱。越是行業優等生的龍頭企業,來自負債的壓力往往越大。最典型的就是已破產重整的無錫尚德,其光伏組件的品牌效應、產品性能都穩居國內企業的翹楚,但因資金鏈斷鏈被迫‘下課’。”王世江說。
據了解,自2013年6月以來已經斷貸近一年的光伏企業開始零星得到銀行授信。但商業銀行對光伏企業的貸款申請依然謹慎,這個產業中60%的貸款都是來自于國家開發銀行,而且只能惠及小部分重點企業。
許瑞林建議,銀行可嘗試將貸款打包成金融產品轉化成股權期權,等企業發展好的時候進行期權兌現。
碰壁
民企轉型遭遇“玻璃門”
采訪中,《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光伏行業內的龍頭企業正涌動轉型成為光伏電站運營商的熱潮,希望以此承接國家的光伏發電補貼,支撐制造業環節的可持續發展。但受困于資金投入大、投資回報期長“路條”分配不平等等困境,民營的光伏企業在轉型中遭遇“玻璃門”。
據了解,一方面,無論是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還是分布式屋頂光伏電站,國家出臺的上網電價補貼都給光伏電站運營商留出了合理的利潤空間。另一方面,在光伏組件產能過剩的背景下,光伏制造企業面對光伏電站運營商的議價能力不足,轉型成為光伏電站運營商成為制造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有效選擇。
王世江介紹,國家大規模啟動國內光伏發電,主要目的就是以國內市場需求來促進光伏制造業的可持續發展。“2013年的實踐暴露出了尷尬:光伏電站建設的發改委‘路條’很多被中電投、中國國電等五大發電集團為主的央企搶占,而在制造業占據優勢的民營光伏企業最終是以低價競標的方式向這些央企出售光伏組件。這造成國家投入大量資金的光伏發電補貼,最終大部分流入到了央企的口袋,只有少部分真正惠及到光伏制造業。”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介紹,光伏電站的建設成本約為每瓦10元,運營期為20年以上,成本回收期約為8至10年。這意味著100兆瓦的光伏電站,投入的資金高達10億元,以大型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為例,動輒數百兆瓦。“高投入與慢回報使得央企的融資優勢在光伏電站建設中得到充分體現,而作為光伏制造業主角的民營光伏企業卻往往有心無力”。
此外,記者了解到,光伏電站建設需要發改委的“路條”和電網公司解決電力并網,在這兩個方面,央企也占據了先天優勢。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民營光伏企業不得不選擇和央企以及地方企業合作,以求能拿到“路條”。
“光伏產業是一個充分實現國際化競爭的產業,民營企業能成為主角,是因為其具有央企所不具備的靈活的體制、機制。2010年以來,國內多家央企嘗試過進入光伏制造業,但在市場競爭中卻一再失利于民營企業。”王世江認為,為了讓國家的光伏發電補貼更好的支撐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一種途徑是嘗試由國資委協調五大發電集團等央企與民營光伏企業共同出資,成立混合所有制的光伏電站建設、營運公司,另一種途徑是鼓勵銀行等金融部門對民營光伏企業轉型成光伏電站建設、營動商提供信貸支持,消除民營企業在融資、“路條”等方面的不公正待遇。
光伏業的2013年波瀾不斷,雖險況迭出,但在國家啟動國內應用的系列政策扶助下,仍實現整體性扭虧。然而,在產業遭遇低利潤期、負債率居高不下、民營企業光伏電站開發受阻等“三座大山”壓力疊加的情況下,2014年全行業回暖將進展緩慢,脫困難免成為一場艱難的“馬拉松”。
滑坡
產業步入低利潤期
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走訪常州天合、中電光伏、保利協鑫等光伏產業鏈的多家龍頭企業發現,隨著產業成熟度提升,光伏產業雖保留著市場容量快速擴容、技術路線尚未穩定等新興產業的特征,但已顯現出低利潤回報、低成本競爭的“傳統化”趨勢。
常州天合公司董事長高紀凡介紹,2009年年底之前,光伏全產業鏈各環節的凈利潤率均保持在25%以上,作為原料的多晶硅產業擁有超過70%的暴利。相比2009年年底,當前作為終端產品的光伏組件價格,已跌去66%以上,而生產成本只下降了53%。
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秘書處王世江博士說,從2011年三季度開始,在全球光伏產能嚴重過剩的背景下,我國中小型光伏企業挑起了價格戰,并最終在2012年年底形成全行業虧本銷售的惡果。“2012年年底時,我國的光伏組件成本約為0 .7美元/瓦,當時銷售一瓦組件,企業就要虧損10美分”。
高紀凡介紹,“2013年,光伏組件成本下降到0.65美元/瓦,而上半年銷售價格一路回升到0 .7美元/瓦,下半年保持了基本穩定。這種情況下,2013年下半年,光伏產業鏈的硅片、電池片、組件等環節實現扭虧為盈,而原料端的多晶硅環節,因受到美國、韓國、歐盟等產品的低價傾銷,仍處在虧損中”。
中電光伏董事長陸廷秀認為,產業成熟度日益完善,是光伏產業步入低利潤回報、低成本競爭的“傳統化”特征的根本原因。產業成熟度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光伏產業生產線所用裝備已“普通化”,2008年之前建一條生產線要選配哪些裝備還是“商業機密”,而現在光伏生產裝備已經“花錢就能買到”;二是光伏產業鏈各環節之間已高度“匹配”,且都出現了產能過剩。
在這種情況下,光伏企業“命運”呈現出冰火兩重天。春節前夕,航天機電、億晶光電、海潤光伏、天威保變等多家光伏產業上市公司公布了2013年度業績快報。航天機電、億晶光電在“逆市”中成功實現扭虧為盈,其中航天機電由2012年度的虧損8.9億元到凈利1 .41億元。海潤光伏則剛好相反,由此前的盈利變為虧損。更讓人詫異的是天威保變,以2013年52億元的預虧成績單,成為迄今已披露年報上市公司中的虧損“狀元郎”。
“產業成熟度提升,造成光伏產業的‘準入門檻’消失,企業之間得以實現充分競爭。這種情況下,其他行業的資本就會扎堆涌入,改變供求關系,直至光伏產業的利潤率與其他制造業行業大體持平。”王世江分析,“從今往后,光伏產業將永久告別高利潤時代,回歸到傳統制造業的平均水平。”
受困
負債率居高不下
近期,《經濟參考報》記者走訪江蘇省多家光伏企業發現,全行業負債率居高難下,企業低薄的利潤很大一部分被貸款利息吞沒,淪為銀行的“打工仔”。而且,商業銀行對光伏企業貸款依然謹慎,大部分民營光伏企業仍受困于融資瓶頸。
江蘇省光伏協會秘書長許瑞林道出了光伏產業高負債的根源,2010年初,我國在硅片、電池片、組件等光伏下游產業形成了一股投資熱潮,銀行貸款成為資金的主要來源。不幸的是,2011年上半年,擴張產能集中投產后,全行業很快陷入惡性價格戰,并在2012年引發美國、歐盟的“雙反”。
“光伏行業貸款擴張產能后,沒過幾天好日子,就進入了連續5個季度的虧損。這種情況下,為了維持現金流,只能舊債未還再舉新債,債務包袱越背越重。”許瑞林說,“到2013年年底,行業內龍頭企業的負債率在80%至85%之間,個別企業達到90%以上。”
據多位光伏龍頭企業的負責人介紹,財務成本高是造成當前光伏企業淪為銀行“打工仔”的另一重要原因。“銀行放給企業的貸款,絕大多數為期不到一年,企業只能利用多家銀行不同還貸期的貸款來回折騰,頻繁地把到期貸款還清再續貸。有些貸款借助擔保公司擔保才能得到,不僅產生1.5%至2%的擔保費,還要被收取保證 金 ,國 有 擔 保 公 司 為 貸 款 額 的10%,有的民營擔保公司高達20%。”陸廷秀說。
保利協鑫公司總裁舒樺認為,現在光伏產業與銀行之間已陷入惡性循環,從連續虧損到低利潤率長期化,前期產能擴張中形成的巨額貸款難于短期還清,行業降低資產負債率的步伐被逼放緩,只能不斷續貸,長期承擔貸款利率。貸款利率從行業大量抽取利潤,影響到行業良性發展,進一步弱化了還貸能力。
“光伏行業不僅淪為銀行‘打工仔’,還被利率‘抽血’到了體質羸弱。越是行業優等生的龍頭企業,來自負債的壓力往往越大。最典型的就是已破產重整的無錫尚德,其光伏組件的品牌效應、產品性能都穩居國內企業的翹楚,但因資金鏈斷鏈被迫‘下課’。”王世江說。
據了解,自2013年6月以來已經斷貸近一年的光伏企業開始零星得到銀行授信。但商業銀行對光伏企業的貸款申請依然謹慎,這個產業中60%的貸款都是來自于國家開發銀行,而且只能惠及小部分重點企業。
許瑞林建議,銀行可嘗試將貸款打包成金融產品轉化成股權期權,等企業發展好的時候進行期權兌現。
碰壁
民企轉型遭遇“玻璃門”
采訪中,《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光伏行業內的龍頭企業正涌動轉型成為光伏電站運營商的熱潮,希望以此承接國家的光伏發電補貼,支撐制造業環節的可持續發展。但受困于資金投入大、投資回報期長“路條”分配不平等等困境,民營的光伏企業在轉型中遭遇“玻璃門”。
據了解,一方面,無論是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還是分布式屋頂光伏電站,國家出臺的上網電價補貼都給光伏電站運營商留出了合理的利潤空間。另一方面,在光伏組件產能過剩的背景下,光伏制造企業面對光伏電站運營商的議價能力不足,轉型成為光伏電站運營商成為制造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有效選擇。
王世江介紹,國家大規模啟動國內光伏發電,主要目的就是以國內市場需求來促進光伏制造業的可持續發展。“2013年的實踐暴露出了尷尬:光伏電站建設的發改委‘路條’很多被中電投、中國國電等五大發電集團為主的央企搶占,而在制造業占據優勢的民營光伏企業最終是以低價競標的方式向這些央企出售光伏組件。這造成國家投入大量資金的光伏發電補貼,最終大部分流入到了央企的口袋,只有少部分真正惠及到光伏制造業。”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介紹,光伏電站的建設成本約為每瓦10元,運營期為20年以上,成本回收期約為8至10年。這意味著100兆瓦的光伏電站,投入的資金高達10億元,以大型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為例,動輒數百兆瓦。“高投入與慢回報使得央企的融資優勢在光伏電站建設中得到充分體現,而作為光伏制造業主角的民營光伏企業卻往往有心無力”。
此外,記者了解到,光伏電站建設需要發改委的“路條”和電網公司解決電力并網,在這兩個方面,央企也占據了先天優勢。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民營光伏企業不得不選擇和央企以及地方企業合作,以求能拿到“路條”。
“光伏產業是一個充分實現國際化競爭的產業,民營企業能成為主角,是因為其具有央企所不具備的靈活的體制、機制。2010年以來,國內多家央企嘗試過進入光伏制造業,但在市場競爭中卻一再失利于民營企業。”王世江認為,為了讓國家的光伏發電補貼更好的支撐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一種途徑是嘗試由國資委協調五大發電集團等央企與民營光伏企業共同出資,成立混合所有制的光伏電站建設、營運公司,另一種途徑是鼓勵銀行等金融部門對民營光伏企業轉型成光伏電站建設、營動商提供信貸支持,消除民營企業在融資、“路條”等方面的不公正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