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展至今,在世界能源消費中已占據重要地位,在發電、供熱及交通等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
數據顯示,2011年,可再生能源消費占全球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9%。其中,傳統生物質能源占比9.3%,現代可再生能源占比9.7%,熱能利用約占4.1%,水電約占3.7%,風電、太陽能發電、地熱能發電、生物質發電以及其他生物燃料約占1.9%。
2012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超過14.7億千瓦,占全球發電裝機總量的26%,發電量占比也超過21%。其中,太陽能發電裝機增長勢頭強勁,光伏發電與光熱發電裝機分別達到1億千瓦與250萬千瓦,同比增長41%與60%;風電裝機保持快速增長,裝機達到2.83億千瓦,同比增長19%;水力發電和地熱發電裝機增速有所放緩,同比增長3%—4%,達到9.9億千瓦與1170萬千瓦。此外,全球生物發電裝機同比增長8%,達到8300萬千瓦。
2012年,世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最多的前五位國家分別是中國、美國、巴西、加拿大和德國,而“金磚五國”裝機占全球36%。就非水電可再生能源而言:中國、美國、德國、西班牙、意大利和印度排名靠前,裝機占全球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總量的69%;歐盟可再生能源裝機占全球的44%,發電量滿足該地區20.6%的用電需求;“金磚五國”在全球的裝機比重接近27%。
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
可再生能源作為全球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除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外,為各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提供重要驅動力,對保障世界各國能源安全、改善環境保護、增加各國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初,全球已有127個國家制定或出臺可再生能源政策,其中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比重就超過2/3。
總體來看,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涵蓋了發電、供熱(制冷)、交通等各個領域,其中絕大多數支持政策集中在發電行業。發電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上網電價、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凈計量電價、財政稅收支持政策以及綠色電力價格等,其中上網電價與配額制應用最為普遍。
上網電價機制(FIT),即政府強制要求電網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按照一定電價收購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當今,上網電價制度仍是全球各國在其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采用最為廣泛的政策。截至2013年初,包括中國、德國、西班牙、法國以及美國部分地區在內,全球已有71個國家與28個地區(州)在其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實行此制度,其中發展中國家數量占絕大多數,且在歐盟各國中應用最為普遍。
上網電價形式通常包括固定電價和浮動電價。未來,在一國內實施兩種上網電價形式將是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的主要發展趨勢。如2012年,在德國、西班牙、捷克、斯洛文尼亞等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實施兩種方式并存的定價方式。
由于世界各國自身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水平與階段不同,各國根據國情不斷地調整和完善本國的上網電價定價與調整機制。因此,各國所制定的其政策既有共同點,也存在國別差異。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RPS)是指用法律的形式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市場份額做出的強制性的規定,是政府為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場、使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最低保障水平而采用的強制性手段。一般而言,配額制的內容包括適用范圍與責任主體、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有效的可再生能源種類、綠色證書制度和獎懲措施。與上網電價不同,配額制能較好地實現可再生能源在規定的市場份額內的充分競爭,從而合理體現政府的宏觀調控意圖。截至2012 年底,全球有超過22個國家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統一的配額制,此外還有54個州(省)實施區域內配額制。如美國、英國、意大利以及日本等國是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典型國家。
財稅支持政策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中不可或缺,部分國家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提供資助。如澳大利亞提供340萬美元以支持太陽能光伏研發項目;日本提供1900萬美元設立項目以促進對地熱能開發技術的研發;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成本顯著下降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影響,一方面,一些國家的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減弱。如捷克計劃在2014年取消所有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另一方面,部分國家開始對可再生能源技術與設備增加稅負。如2012年保加利亞針對太陽能、風能、水能以及生物質能等發電項目頒布臨時性追溯稅收。
凈計量電價政策(Net Metering)是指擁有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用戶可以根據向電網輸送的電量,從自己的電費賬單上扣除一部分,即僅計算用戶凈消費電量。凈計量電價一般用于用戶端的小型發電設施,如風能、太陽能光伏、家用燃料電池等。當今,全球有37個國家實施凈計量電價制度,其中包括加拿大、美國、以及丹麥、英國和意大利。2012年,巴西、智利等國開始實施凈計量電價政策。
綠色電力價格制度(Green Power)在全球許多國家內制定實行,其價格形成機制是由政府制定可再生能源產品的價格,包括可再生能源電能、熱能以及交通運輸燃料等,由消費者按照規定價格自愿認購。其中美國、德國、意大利以及荷蘭等是實行此種制度的典型國家。除消費者個人和企業自愿綠色購買之外,一些國家政府同樣要求公用事業或電力供應商強制使用綠色電源產品,以支持、促進本國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應用的快速發展。
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趨勢
今后,隨著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費市場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戰略地位愈發突顯,對全球能源供應體系與消費模式產生深遠影響,未來的能源供給模式也將隨之發生根本改變。
2012年以來,隨著全球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平的提高,其設備制造成本持續下降。據統計,全球太陽能光伏組件價格下降幅度超過50%,陸上風機價格降幅達到5%-10%。因此,生產成本的大幅度下降使得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漸具備了同傳統化石能源相競爭的成本優勢。長遠來看,成本不斷下降使得可再生能源越來越有競爭優勢。
近年來,在全球生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世界可再生能源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產業規模繼續擴大。歐盟、國際能源署、美國能源信息署、世界銀行等政府部門和研究機構紛紛調高未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市場份額預期。如IEA世界能源展望(2012)預測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在全球發電市場占比將達到31%;GEA全球能源評估(2012)預測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在全球發電市場占比將達到62%等。
今后,上網電價與配額制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的應用將更加廣泛。一般而言,上網電價適用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起步階段,配額制則更多的應用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成熟階段。上網電價的應用以歐盟地區最為明顯,且有逐步擴大趨勢;配額制主要在美國等發達國家廣泛實施且取得良好效果,今后將得到越來越多的廣泛應用。
近年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和主權債務危機影響,同時風電、光伏技術進步也導致發電成本顯著降低,一些國家開始下調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或減少財政補貼,支持力度出現減弱現象,同時增加對可再生能源設備及發電的稅負??傮w而言,今后在國際經濟形勢、傳統化石能源緊缺以及地緣政治等一系列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下,各國對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將出現進一步分化。
世界各國可再生能源的總體發展實踐表明,注重建立并形成廣泛多樣的市場機制已成為促進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的共識與重要驅動力?,F階段可再生能源開發成本高,需要政策扶持,因此設計了上網電價等激勵政策,對現行的電力市場而言是一種扭曲。隨著開發成本的快速降低和技術的不斷創新,可再生能源將逐步達到可以和常規電源競爭的水平,最終不需要政策扶持,實現自身良性發展。因此,長遠的發展趨勢是采取更加市場化的激勵措施和政策設計,讓可再生能源逐步融入和倚重電力市場,同時創新包容互補的市場機制,協調可再生能源和常規能源的利益關系,共同保障電力長期供給安全。
(作者供職于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技術經濟研究院)
數據顯示,2011年,可再生能源消費占全球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9%。其中,傳統生物質能源占比9.3%,現代可再生能源占比9.7%,熱能利用約占4.1%,水電約占3.7%,風電、太陽能發電、地熱能發電、生物質發電以及其他生物燃料約占1.9%。
2012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超過14.7億千瓦,占全球發電裝機總量的26%,發電量占比也超過21%。其中,太陽能發電裝機增長勢頭強勁,光伏發電與光熱發電裝機分別達到1億千瓦與250萬千瓦,同比增長41%與60%;風電裝機保持快速增長,裝機達到2.83億千瓦,同比增長19%;水力發電和地熱發電裝機增速有所放緩,同比增長3%—4%,達到9.9億千瓦與1170萬千瓦。此外,全球生物發電裝機同比增長8%,達到8300萬千瓦。
2012年,世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最多的前五位國家分別是中國、美國、巴西、加拿大和德國,而“金磚五國”裝機占全球36%。就非水電可再生能源而言:中國、美國、德國、西班牙、意大利和印度排名靠前,裝機占全球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總量的69%;歐盟可再生能源裝機占全球的44%,發電量滿足該地區20.6%的用電需求;“金磚五國”在全球的裝機比重接近27%。
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
可再生能源作為全球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除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外,為各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提供重要驅動力,對保障世界各國能源安全、改善環境保護、增加各國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初,全球已有127個國家制定或出臺可再生能源政策,其中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比重就超過2/3。
總體來看,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涵蓋了發電、供熱(制冷)、交通等各個領域,其中絕大多數支持政策集中在發電行業。發電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上網電價、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凈計量電價、財政稅收支持政策以及綠色電力價格等,其中上網電價與配額制應用最為普遍。
上網電價機制(FIT),即政府強制要求電網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按照一定電價收購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當今,上網電價制度仍是全球各國在其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采用最為廣泛的政策。截至2013年初,包括中國、德國、西班牙、法國以及美國部分地區在內,全球已有71個國家與28個地區(州)在其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實行此制度,其中發展中國家數量占絕大多數,且在歐盟各國中應用最為普遍。
上網電價形式通常包括固定電價和浮動電價。未來,在一國內實施兩種上網電價形式將是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的主要發展趨勢。如2012年,在德國、西班牙、捷克、斯洛文尼亞等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實施兩種方式并存的定價方式。
由于世界各國自身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水平與階段不同,各國根據國情不斷地調整和完善本國的上網電價定價與調整機制。因此,各國所制定的其政策既有共同點,也存在國別差異。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RPS)是指用法律的形式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市場份額做出的強制性的規定,是政府為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場、使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最低保障水平而采用的強制性手段。一般而言,配額制的內容包括適用范圍與責任主體、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有效的可再生能源種類、綠色證書制度和獎懲措施。與上網電價不同,配額制能較好地實現可再生能源在規定的市場份額內的充分競爭,從而合理體現政府的宏觀調控意圖。截至2012 年底,全球有超過22個國家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統一的配額制,此外還有54個州(省)實施區域內配額制。如美國、英國、意大利以及日本等國是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典型國家。
財稅支持政策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中不可或缺,部分國家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提供資助。如澳大利亞提供340萬美元以支持太陽能光伏研發項目;日本提供1900萬美元設立項目以促進對地熱能開發技術的研發;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成本顯著下降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影響,一方面,一些國家的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減弱。如捷克計劃在2014年取消所有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另一方面,部分國家開始對可再生能源技術與設備增加稅負。如2012年保加利亞針對太陽能、風能、水能以及生物質能等發電項目頒布臨時性追溯稅收。
凈計量電價政策(Net Metering)是指擁有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用戶可以根據向電網輸送的電量,從自己的電費賬單上扣除一部分,即僅計算用戶凈消費電量。凈計量電價一般用于用戶端的小型發電設施,如風能、太陽能光伏、家用燃料電池等。當今,全球有37個國家實施凈計量電價制度,其中包括加拿大、美國、以及丹麥、英國和意大利。2012年,巴西、智利等國開始實施凈計量電價政策。
綠色電力價格制度(Green Power)在全球許多國家內制定實行,其價格形成機制是由政府制定可再生能源產品的價格,包括可再生能源電能、熱能以及交通運輸燃料等,由消費者按照規定價格自愿認購。其中美國、德國、意大利以及荷蘭等是實行此種制度的典型國家。除消費者個人和企業自愿綠色購買之外,一些國家政府同樣要求公用事業或電力供應商強制使用綠色電源產品,以支持、促進本國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應用的快速發展。
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趨勢
今后,隨著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費市場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戰略地位愈發突顯,對全球能源供應體系與消費模式產生深遠影響,未來的能源供給模式也將隨之發生根本改變。
2012年以來,隨著全球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平的提高,其設備制造成本持續下降。據統計,全球太陽能光伏組件價格下降幅度超過50%,陸上風機價格降幅達到5%-10%。因此,生產成本的大幅度下降使得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漸具備了同傳統化石能源相競爭的成本優勢。長遠來看,成本不斷下降使得可再生能源越來越有競爭優勢。
近年來,在全球生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世界可再生能源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產業規模繼續擴大。歐盟、國際能源署、美國能源信息署、世界銀行等政府部門和研究機構紛紛調高未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市場份額預期。如IEA世界能源展望(2012)預測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在全球發電市場占比將達到31%;GEA全球能源評估(2012)預測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在全球發電市場占比將達到62%等。
今后,上網電價與配額制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的應用將更加廣泛。一般而言,上網電價適用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起步階段,配額制則更多的應用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成熟階段。上網電價的應用以歐盟地區最為明顯,且有逐步擴大趨勢;配額制主要在美國等發達國家廣泛實施且取得良好效果,今后將得到越來越多的廣泛應用。
近年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和主權債務危機影響,同時風電、光伏技術進步也導致發電成本顯著降低,一些國家開始下調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或減少財政補貼,支持力度出現減弱現象,同時增加對可再生能源設備及發電的稅負??傮w而言,今后在國際經濟形勢、傳統化石能源緊缺以及地緣政治等一系列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下,各國對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將出現進一步分化。
世界各國可再生能源的總體發展實踐表明,注重建立并形成廣泛多樣的市場機制已成為促進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的共識與重要驅動力?,F階段可再生能源開發成本高,需要政策扶持,因此設計了上網電價等激勵政策,對現行的電力市場而言是一種扭曲。隨著開發成本的快速降低和技術的不斷創新,可再生能源將逐步達到可以和常規電源競爭的水平,最終不需要政策扶持,實現自身良性發展。因此,長遠的發展趨勢是采取更加市場化的激勵措施和政策設計,讓可再生能源逐步融入和倚重電力市場,同時創新包容互補的市場機制,協調可再生能源和常規能源的利益關系,共同保障電力長期供給安全。
(作者供職于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技術經濟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