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落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以及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安排,2016年,我中心承擔烏蘭察布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三地區12家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查工作。為全面摸清12家重點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排放情況,支撐碳排放配額分配及排放權交易開展,根據核查工作安排,1月22日,中心核查組赴烏蘭察布市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開展首次核查工作。
期間,核查組嚴格按照《中國化工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要求,在明確企業核算邊界、排放源和氣體種類的基礎上,詳細核查了企業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工業生產過程排放、外購電力排放等臺賬,深入實地調查了各排放環節生產及計量設備,重新核算了2011-2014年企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并對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編制提出指導意見,圓滿完成了核查任務。
根據工作安排,1月25日至29日,核查組將在烏蘭察布市開展核查工作,對涉及發電、鋼鐵2個重點行業的4家企業的碳核查工作,確保本月完成第一階段核查任務。
期間,核查組嚴格按照《中國化工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要求,在明確企業核算邊界、排放源和氣體種類的基礎上,詳細核查了企業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工業生產過程排放、外購電力排放等臺賬,深入實地調查了各排放環節生產及計量設備,重新核算了2011-2014年企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并對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編制提出指導意見,圓滿完成了核查任務。
根據工作安排,1月25日至29日,核查組將在烏蘭察布市開展核查工作,對涉及發電、鋼鐵2個重點行業的4家企業的碳核查工作,確保本月完成第一階段核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