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上海電氣”)公告稱通過下屬子公司出資收購 Manz AG 的股份。據悉,上海電氣與 Manz AG 及其相關方簽署了一項投資協議。根據該協議上海電氣將收購 Manz AG 發行的股份。
Manz AG 將以現金為對價向其現有股東以約每 1 股配 0.43 股的比例增發新 股(以下簡稱“增資”)。新股的增發價將不超過每股 40 歐元。
根據該協議,上海電氣將指定一家下屬子公司認購未被 Manz AG 現有股東認購的增發股份。Manz AG 的大股東 Dieter Manz 先 生及 Dieter Manz 先生的配偶 Ulrike Manz(分別持有 Manz AG 35.2%及 3.8%的股份)將放棄各自的認購權。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的上述認購行為須得到有權機構批準后才能實施。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本次增資認購的最高投資額預計為 92,928,960 歐元,對應為 Manz AG 增資后其約 29.9%的股本。
根據該協議,上海電氣有權利根據需要選擇與 Dieter Manz 先生簽訂投票權協議 (以下簡稱“投票權協議”)。假設投票權協議簽署后,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將有權 享有 Dieter Manz 先生所持有 Manz AG 股份在 Manz AG 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同 時公司需要進一步遵守德國證券市場相關的法律規定和要求, 履行包括對 Manz 股東強制性要約義務在內的法定義務。
作為該協議的一部分,Dieter Manz 先生承諾,如果簽署投票協議且強制性 要約已實施,則其承諾出售公司下屬子公司所需的 Manz AG 股份,使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持有 Manz AG 30.1%的股份。如果強制性要約未能于增資后一年內提出,則 Dieter Manz 先生承諾出售公司下屬子公司所需的 Manz AG 股份,使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持有 Manz AG 29.9%的股份。
Manz AG。Manz AG 是一家根據德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公司, 成立于 1987 年,2006 年在德國法蘭克福證券交易 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M5Z),截止 2015 年末,總股本為 5,420,864 股,其中: Dieter Manz 先生及其配偶 Ulrike Manz 合計持有 Manz AG 39%的股份,剩余 61% 的股份由其他流通股東持有。
Manz AG 是一家全球領先的高科技設備制造商,專精于提供先進的生產設備 解決方案,服務于電子、儲能、太陽能設備制造和解決方案提供等。
Manz AG 將以現金為對價向其現有股東以約每 1 股配 0.43 股的比例增發新 股(以下簡稱“增資”)。新股的增發價將不超過每股 40 歐元。
根據該協議,上海電氣將指定一家下屬子公司認購未被 Manz AG 現有股東認購的增發股份。Manz AG 的大股東 Dieter Manz 先 生及 Dieter Manz 先生的配偶 Ulrike Manz(分別持有 Manz AG 35.2%及 3.8%的股份)將放棄各自的認購權。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的上述認購行為須得到有權機構批準后才能實施。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本次增資認購的最高投資額預計為 92,928,960 歐元,對應為 Manz AG 增資后其約 29.9%的股本。
根據該協議,上海電氣有權利根據需要選擇與 Dieter Manz 先生簽訂投票權協議 (以下簡稱“投票權協議”)。假設投票權協議簽署后,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將有權 享有 Dieter Manz 先生所持有 Manz AG 股份在 Manz AG 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同 時公司需要進一步遵守德國證券市場相關的法律規定和要求, 履行包括對 Manz 股東強制性要約義務在內的法定義務。
作為該協議的一部分,Dieter Manz 先生承諾,如果簽署投票協議且強制性 要約已實施,則其承諾出售公司下屬子公司所需的 Manz AG 股份,使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持有 Manz AG 30.1%的股份。如果強制性要約未能于增資后一年內提出,則 Dieter Manz 先生承諾出售公司下屬子公司所需的 Manz AG 股份,使上海電氣下屬子公司持有 Manz AG 29.9%的股份。
Manz AG。Manz AG 是一家根據德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公司, 成立于 1987 年,2006 年在德國法蘭克福證券交易 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M5Z),截止 2015 年末,總股本為 5,420,864 股,其中: Dieter Manz 先生及其配偶 Ulrike Manz 合計持有 Manz AG 39%的股份,剩余 61% 的股份由其他流通股東持有。
Manz AG 是一家全球領先的高科技設備制造商,專精于提供先進的生產設備 解決方案,服務于電子、儲能、太陽能設備制造和解決方案提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