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K Solar CO., Ltd.(已進入官方清算程序)(簡稱“LDK Solar”或“公司”,OTC Pink:LDKYQ)今日宣布,2016年4月6日,亦即于2016年2月11日向開曼群島大法庭提交聯合債權人申請(申請日期為2016年2月5日)之后,開曼群島法庭依據《公司法》(2013年修訂版)(修訂案)(簡稱“開曼法令”)下令公司進行清算。
開曼法庭還下令,開曼FTI Consulting公司的 David Martin Griffin(地址:Suite 3212, 53 Market Street, Camana Bay, PO Box 30613, Grand Cayman, KY1-1203, Cayman Islands)以及FTI Consulting公司的John Howard Batchelor(地址: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22樓),將被任命為公司的聯合官方清算人,同時,聯合清算人將獲得授權,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的清算和公司事務的清理開展任何其認為有必要或應該開展的行動或事情。
開曼法庭還下令,開曼FTI Consulting公司的 David Martin Griffin(地址:Suite 3212, 53 Market Street, Camana Bay, PO Box 30613, Grand Cayman, KY1-1203, Cayman Islands)以及FTI Consulting公司的John Howard Batchelor(地址: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22樓),將被任命為公司的聯合官方清算人,同時,聯合清算人將獲得授權,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的清算和公司事務的清理開展任何其認為有必要或應該開展的行動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