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新能源產業的金融服務較為滯后,集中體現為融資方式較少、融資成本偏高和融資審批趨嚴。作為產業發展的關鍵一環,金融機構亟需聚焦產業需求,創新金融供給,服務新能源產業新發展。
金融支持是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關鍵一環。由于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面臨的諸多風險因素,導致與之配套的金融服務較為滯后,極大制約了新能源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首先,融資方式較少。從融資渠道來看,新能源項目資金主要來源于企業自有資金和國內貸款。2013年,自有資金和國內貸款在風電、太陽能、核電項目融資結構中的比例分別達到96.11%、94.77%和95.57%。由于新能源企業上市門檻較高以及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相對滯后,直接融資僅占資金來源的10%左右。而多數風險投資機構對新能源項目的投資尚處于探索階段,投資規模較小。從融資工具來看,國內金融結構匹配新能源產業的融資產品體系較不完善,新型抵押擔保、信托、可轉債、互聯網融資等創新融資工具應用較少。
其次,融資成本偏高。相對于歐美發達國家來說,國內新能源項目的融資成本普遍偏高。據統計,我國光伏企業的平均融資成本在8%左右,部分企業高達10%,而境外融資成本僅有3%-5%左右。
最后,融資審批趨嚴。國內金融機構普遍收緊對新能源企業的信貸融資,對新能源項目的貸款審批流程較為嚴格復雜,要求更多的風險抵押。以風電和光伏裝備制造環節為例,國內金融機構對其貸款權限都已收回到總行,基本上采取限制態勢。
“十三五”期間,綠色經濟將成為新常態下新的戰略選擇,預計我國新能源產業將步入新一輪發展機遇期。新能源業務將成為金融機構業務發展的“新藍海”和轉型升級的“助推器”,為其帶來長期穩定的業務收入來源和新的利潤增長點。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金融機構亟需聚焦產業需求,創新金融供給,服務新能源產業新發展。
首先,針對新能源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著力拓寬融資通道,創造良好融資環境。從間接融資的角度來看,一是依托商業銀行在金融服務、資金融通、網點渠道等方面的優勢,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和科技金融,合理把握信貸投放的總量和結構;二是完善銀行、擔保、租賃、保險、信托等機構的合作機制,拓寬新能源產業的多元化融資渠道。從直接融資的角度來看,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積極發展直接金融機制和創新直接金融產品,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企業發行上市,提高直接融資占比。
其次,立足新能源企業多元化、專屬化的服務需求,著力創新業務模式,提供全面高效服務。一是根據新能源項目投資周期較長、收益回報較慢、資金成本承受能力不高的特點,積極開發收費權質押、特許經營權質押、未來收益權質押等多種擔保方式,建立健全以投貸聯動為核心的金融服務;二是針對新能源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和產業鏈各個環節的服務需求,打造差異化產品體系。提供理財、現金管理、財務顧問等“融資+融智”、“商行+投行”的差異化服務,圍繞行業龍頭企業完善供給鏈金融服務。
再次,根據新能源企業快捷化、便利化的現實需求,著力整合業務渠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一是借助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技術手段,推動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新型渠道發展,提升金融供給的配置效率和服務水平;二是搭建入口多樣化的獲客平臺,優化業務審批流程,縮短融資鏈條,提高信貸投放效率,確保企業需求得到快速有效滿足。
最后,依據新能源企業的企業信譽、償債能力和經營狀況,著力提高風險定價水平,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一是運用大數據對新能源企業進行分類識別和層級細分,提高風險定價水平,根據企業信譽和償債能力實施精細化、差異化定價;二是探索匹配源產業的風險控制模型和手段,完善貸后、投后管理的手段,有效規避風險隱患。
首先,融資方式較少。從融資渠道來看,新能源項目資金主要來源于企業自有資金和國內貸款。2013年,自有資金和國內貸款在風電、太陽能、核電項目融資結構中的比例分別達到96.11%、94.77%和95.57%。由于新能源企業上市門檻較高以及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相對滯后,直接融資僅占資金來源的10%左右。而多數風險投資機構對新能源項目的投資尚處于探索階段,投資規模較小。從融資工具來看,國內金融結構匹配新能源產業的融資產品體系較不完善,新型抵押擔保、信托、可轉債、互聯網融資等創新融資工具應用較少。
其次,融資成本偏高。相對于歐美發達國家來說,國內新能源項目的融資成本普遍偏高。據統計,我國光伏企業的平均融資成本在8%左右,部分企業高達10%,而境外融資成本僅有3%-5%左右。
最后,融資審批趨嚴。國內金融機構普遍收緊對新能源企業的信貸融資,對新能源項目的貸款審批流程較為嚴格復雜,要求更多的風險抵押。以風電和光伏裝備制造環節為例,國內金融機構對其貸款權限都已收回到總行,基本上采取限制態勢。
“十三五”期間,綠色經濟將成為新常態下新的戰略選擇,預計我國新能源產業將步入新一輪發展機遇期。新能源業務將成為金融機構業務發展的“新藍海”和轉型升級的“助推器”,為其帶來長期穩定的業務收入來源和新的利潤增長點。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金融機構亟需聚焦產業需求,創新金融供給,服務新能源產業新發展。
首先,針對新能源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著力拓寬融資通道,創造良好融資環境。從間接融資的角度來看,一是依托商業銀行在金融服務、資金融通、網點渠道等方面的優勢,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和科技金融,合理把握信貸投放的總量和結構;二是完善銀行、擔保、租賃、保險、信托等機構的合作機制,拓寬新能源產業的多元化融資渠道。從直接融資的角度來看,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積極發展直接金融機制和創新直接金融產品,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企業發行上市,提高直接融資占比。
其次,立足新能源企業多元化、專屬化的服務需求,著力創新業務模式,提供全面高效服務。一是根據新能源項目投資周期較長、收益回報較慢、資金成本承受能力不高的特點,積極開發收費權質押、特許經營權質押、未來收益權質押等多種擔保方式,建立健全以投貸聯動為核心的金融服務;二是針對新能源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和產業鏈各個環節的服務需求,打造差異化產品體系。提供理財、現金管理、財務顧問等“融資+融智”、“商行+投行”的差異化服務,圍繞行業龍頭企業完善供給鏈金融服務。
再次,根據新能源企業快捷化、便利化的現實需求,著力整合業務渠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一是借助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技術手段,推動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新型渠道發展,提升金融供給的配置效率和服務水平;二是搭建入口多樣化的獲客平臺,優化業務審批流程,縮短融資鏈條,提高信貸投放效率,確保企業需求得到快速有效滿足。
最后,依據新能源企業的企業信譽、償債能力和經營狀況,著力提高風險定價水平,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一是運用大數據對新能源企業進行分類識別和層級細分,提高風險定價水平,根據企業信譽和償債能力實施精細化、差異化定價;二是探索匹配源產業的風險控制模型和手段,完善貸后、投后管理的手段,有效規避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