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各擴權強縣試點縣發展改革局、省級轉型綜改試點縣發展改革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晉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6〕1163號)、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166號)和《關于開展2016年全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規模指標工作的通知》(晉發改新能源發〔2016〕510號)的有關要求,按照水規總院的評優結果,經商省能監辦、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我委編制了山西省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2016年,國家能源局下達我省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70萬千瓦。通過這次評優,共有30家項目單位獲得2016年我省光伏年度規模指標。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建設工作任務,各市發改委要幫助督促列入年度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項目盡快完善開工手續,及早開工建設,按期并網發電。
2、根據“誰先并網發電、誰先列入年度指導規模”的原則,我省光伏發電年度規模指標實施動態管理。按照國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我委將對2016年12月對列入年度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項目進行考核,對未如期開工、建設進度緩慢的光伏發電項目,取消2016年光伏發電規模指標,結轉為2016年度儲備項目,并擇優增補建設進度快、及早并網發電的項目列入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
3、鼓勵各市發改委建立招標、優選等競爭性方式配置光伏電站項目的工作機制,促進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上網電價下降。請各市發改委加強調研研究,統籌考慮轄區光資源的情況,開展轄區太陽能開發利用規劃的研究工作,待國家調增我省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指標后,做好新增指導規模的項目各項準備工作。
4、各市發改委要組織所屬縣(市、區)發改局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國家光伏產業的政策規定。根據《山西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施細則》(晉發改新能源發〔2015〕999號)的要求,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全部自發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各市發改委(擴權強縣試點縣、省級轉型綜改縣試點縣)實施備案管理。對于違反國家政策規定、違規備案和超規模安排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得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由市、縣相關部門和項目單位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要對已列入山西省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光伏發電項目,及時制定配套電網建設方案,協調推進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及時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的電網接入和并網運行服務工作。確保項目建成后及時并網發電。
6、各市發改委和項目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光伏發電項目安全生產工作。
附件:
山西省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明細表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6〕1163號)、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166號)和《關于開展2016年全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規模指標工作的通知》(晉發改新能源發〔2016〕510號)的有關要求,按照水規總院的評優結果,經商省能監辦、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我委編制了山西省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2016年,國家能源局下達我省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70萬千瓦。通過這次評優,共有30家項目單位獲得2016年我省光伏年度規模指標。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建設工作任務,各市發改委要幫助督促列入年度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項目盡快完善開工手續,及早開工建設,按期并網發電。
2、根據“誰先并網發電、誰先列入年度指導規模”的原則,我省光伏發電年度規模指標實施動態管理。按照國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我委將對2016年12月對列入年度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項目進行考核,對未如期開工、建設進度緩慢的光伏發電項目,取消2016年光伏發電規模指標,結轉為2016年度儲備項目,并擇優增補建設進度快、及早并網發電的項目列入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
3、鼓勵各市發改委建立招標、優選等競爭性方式配置光伏電站項目的工作機制,促進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上網電價下降。請各市發改委加強調研研究,統籌考慮轄區光資源的情況,開展轄區太陽能開發利用規劃的研究工作,待國家調增我省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指標后,做好新增指導規模的項目各項準備工作。
4、各市發改委要組織所屬縣(市、區)發改局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國家光伏產業的政策規定。根據《山西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施細則》(晉發改新能源發〔2015〕999號)的要求,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全部自發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各市發改委(擴權強縣試點縣、省級轉型綜改縣試點縣)實施備案管理。對于違反國家政策規定、違規備案和超規模安排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得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由市、縣相關部門和項目單位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6、各市發改委和項目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光伏發電項目安全生產工作。
附件:
山西省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