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關于同意甘肅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試點的復函》,同意我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試點。并要求依據《甘肅省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下簡稱《方案》),加快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統籌推進輸配電價、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制、發用電計劃、配售電側等改革任務落實。
復函要求試點工作要堅持市場定價的原則,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違背改革方向的辦法,人為降低電價;堅持平等競爭的原則,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平等開放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業務,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確定售電主體和投資主體;堅持節能減排的原則,對按規定應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企業,不得借機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同時,在試點過程中,要建立問題發現和糾錯機制,靈活應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切實防范試點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保證電網安全,保障民生用電,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電力專題)。電力市場運行前要進行模擬運行,加強對市場運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和分析,及時修訂完善有關規則、技術規范。
《甘肅省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方案》解讀
主要目標
改革試點分兩步走
《方案》對我省改革試點提出兩個階段目標。
第一階段目標(2016~2017年):
初步構建電力市場化體系,完善電力直接交易機制,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建成電力交易平臺并規范運行;初步完成售電側改革試點,售電公司作為市場主體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推動形成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競爭的新機制,有效緩解棄風棄光問題;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完成輸配電價核定工作。
第二階段目標(2018年及以后):
基本建成電力市場化體系。進一步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全面放開工商業領域電力直接交易,形成發電側和售電側主體多元、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嘗試建立電力現貨市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形成健全的電力市場監管規則體系。
重點任務
推進四項專項改革
《方案》明確,按照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要求,結合我省發電裝機規模大、新能源裝機占比高、省內消納能力弱、電價交叉補貼復雜的具體情況,以及在直購電交易、新能源就地消納等方面的改革實踐和工作進展,充分考慮市州政府及企業的改革意愿,力爭在改革基礎較好、方向基本明確的領域率先突破,2016~2017年重點推進電力直接交易、組建電力交易機構、售電側改革、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4項專項改革試點工作。同時,在國家統一指導和組織下,開展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工作,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
完善省內電力直接交易機制
放寬參與直接交易的用戶類型與電壓等級,允許售電主體參與直接交易。總結近年來我省直接交易積累的經驗,建立完善常態化的省內電力直接交易機制。加強與東部電力輸入省份以及西北各省區溝通協作,更大程度地參與全國電力交易。鼓勵省內發電企業與省外電力用戶建立中長期電力合作關系,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區域范圍優化配置。
適時建立有效競爭的現貨交易機制。在推進中長期交易基礎上,根據我省電源布局、負荷特性、電網結構等因素,適時開展現貨交易試點,啟動日前、日內、實時電量交易和備用、輔助服務等現貨交易品種。
成立甘肅電力交易中心
組建股份制甘肅電力交易中心,對現有的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甘肅電力交易中心不以盈利為目的,交易業務與電網的其他業務分開,明確工作界面和工作流程,搭建公開透明、功能完善的電力交易平臺。交易機構在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信委的監管下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公開、透明的電力交易服務,主要負責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管理、交易組織、市場主體注冊管理、提供結算依據、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等。
由發電、售電、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按類別選派代表組建甘肅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實行投票表決等合理議事機制,主要負責研究討論交易機構章程、交易和運營規則,協調電力市場相關事項等。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信委等相關部門可派員參加市場管理委員會有關會議。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結果經審定后執行,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和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信委可行使否決權。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業務
按照國家確定的售電側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條件,積極培育多元化的市場競爭主體,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業務,賦予用戶更多的選擇權,提升售電服務質量和用戶用能水平,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結構和市場體系。以注冊服務代替行政審批,實行“一注冊、一承諾、一公示、三備案”。
以園區型售電區域作為突破口,安排蘭州新區、平涼工業園區、酒泉瓜州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園區3個園區作為我省第一批售電側專項改革試點單位,有序推進全省售電側專項改革試點工作。2016年底前符合條件的售電公司開始參加直接交易。
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增量配電業務,以園區型相對集中的負荷等為重點,有序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社會資本控股投資增量配電網,在取得供電業務許可后即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在供電營業區內擁有與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對于歷史形成的,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可視同為增量配電業務,按照實際覆蓋范圍劃分配電區域。
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納市場機制
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調度機制,努力實現規劃內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建立有償調峰機制,挖掘系統調峰潛力,鼓勵火電機組深度調峰和熱電聯產、自備電廠參與調峰;建立可再生能源優先交易機制,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直接交易并逐步擴大交易規模。
運用價格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通過利用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促進電采暖產業發展,支持儲能產業發展,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大力發展戰略新興產業,發揮甘肅原材料工業在資源、人才、研發等方面比較優勢,加快發展新材料工業,有效增加工業用電負荷。
復函要求試點工作要堅持市場定價的原則,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違背改革方向的辦法,人為降低電價;堅持平等競爭的原則,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平等開放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業務,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確定售電主體和投資主體;堅持節能減排的原則,對按規定應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企業,不得借機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同時,在試點過程中,要建立問題發現和糾錯機制,靈活應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切實防范試點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保證電網安全,保障民生用電,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電力專題)。電力市場運行前要進行模擬運行,加強對市場運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和分析,及時修訂完善有關規則、技術規范。
《甘肅省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方案》解讀
主要目標
改革試點分兩步走
《方案》對我省改革試點提出兩個階段目標。
第一階段目標(2016~2017年):
初步構建電力市場化體系,完善電力直接交易機制,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建成電力交易平臺并規范運行;初步完成售電側改革試點,售電公司作為市場主體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推動形成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競爭的新機制,有效緩解棄風棄光問題;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完成輸配電價核定工作。
第二階段目標(2018年及以后):
基本建成電力市場化體系。進一步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全面放開工商業領域電力直接交易,形成發電側和售電側主體多元、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嘗試建立電力現貨市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形成健全的電力市場監管規則體系。
重點任務
推進四項專項改革
《方案》明確,按照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要求,結合我省發電裝機規模大、新能源裝機占比高、省內消納能力弱、電價交叉補貼復雜的具體情況,以及在直購電交易、新能源就地消納等方面的改革實踐和工作進展,充分考慮市州政府及企業的改革意愿,力爭在改革基礎較好、方向基本明確的領域率先突破,2016~2017年重點推進電力直接交易、組建電力交易機構、售電側改革、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4項專項改革試點工作。同時,在國家統一指導和組織下,開展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工作,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
完善省內電力直接交易機制
放寬參與直接交易的用戶類型與電壓等級,允許售電主體參與直接交易。總結近年來我省直接交易積累的經驗,建立完善常態化的省內電力直接交易機制。加強與東部電力輸入省份以及西北各省區溝通協作,更大程度地參與全國電力交易。鼓勵省內發電企業與省外電力用戶建立中長期電力合作關系,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區域范圍優化配置。
適時建立有效競爭的現貨交易機制。在推進中長期交易基礎上,根據我省電源布局、負荷特性、電網結構等因素,適時開展現貨交易試點,啟動日前、日內、實時電量交易和備用、輔助服務等現貨交易品種。
成立甘肅電力交易中心
組建股份制甘肅電力交易中心,對現有的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甘肅電力交易中心不以盈利為目的,交易業務與電網的其他業務分開,明確工作界面和工作流程,搭建公開透明、功能完善的電力交易平臺。交易機構在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信委的監管下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公開、透明的電力交易服務,主要負責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管理、交易組織、市場主體注冊管理、提供結算依據、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等。
由發電、售電、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按類別選派代表組建甘肅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實行投票表決等合理議事機制,主要負責研究討論交易機構章程、交易和運營規則,協調電力市場相關事項等。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信委等相關部門可派員參加市場管理委員會有關會議。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結果經審定后執行,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和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信委可行使否決權。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業務
按照國家確定的售電側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條件,積極培育多元化的市場競爭主體,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業務,賦予用戶更多的選擇權,提升售電服務質量和用戶用能水平,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結構和市場體系。以注冊服務代替行政審批,實行“一注冊、一承諾、一公示、三備案”。
以園區型售電區域作為突破口,安排蘭州新區、平涼工業園區、酒泉瓜州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園區3個園區作為我省第一批售電側專項改革試點單位,有序推進全省售電側專項改革試點工作。2016年底前符合條件的售電公司開始參加直接交易。
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增量配電業務,以園區型相對集中的負荷等為重點,有序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社會資本控股投資增量配電網,在取得供電業務許可后即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在供電營業區內擁有與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對于歷史形成的,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可視同為增量配電業務,按照實際覆蓋范圍劃分配電區域。
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納市場機制
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調度機制,努力實現規劃內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建立有償調峰機制,挖掘系統調峰潛力,鼓勵火電機組深度調峰和熱電聯產、自備電廠參與調峰;建立可再生能源優先交易機制,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直接交易并逐步擴大交易規模。
運用價格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通過利用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促進電采暖產業發展,支持儲能產業發展,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大力發展戰略新興產業,發揮甘肅原材料工業在資源、人才、研發等方面比較優勢,加快發展新材料工業,有效增加工業用電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