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光伏扶貧貸款是指農發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支持列入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批復的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的光伏扶貧項目建設的政策性貸款。
貸款對象 包括地方政府出資成立、未列入監管部門融資平臺名單的國有獨資及控股企業;中央企業及其所屬企業;
借款人條件 符合《公司法》有關要求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 列入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批復的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的光伏扶貧項目,企業具有國家規定的承擔項目融資或建設(運營)的相關資質和能力; 企業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資產負債率原則上在80%(含)以內,上一年度原則上要實現盈利;信用等級制A級(含)以上; 財政部門提供最近三個年度有關報表,企業最近三個年度有關報表及最近月份財務報表;借款人為地方政府出資成立的扶貧投融資公司或新設法人原則上須在農發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貸款項目條件 政府主導,列入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批復的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建設內容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等; 項目立項。取得有權審批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的證明文件;
取得用地審批手續或預審文件,取得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等相關規劃許可文件;取得環評審批手續;項目資本金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其他條件,如明確項目收益分配方案和扶持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取得地方政府確定運維企業承擔光伏電站的運營管理或技術服務的證明文件等;
貸款期限 根據借款人綜合償債能力、光伏扶貧項目投資回收期、工程建設進度等確定,最長不超過15年;貸款寬限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貸款利率執行優惠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基準利率基礎上下浮0~10%;
貸款方式 一般采用擔保方式貸款,擔保額度須覆蓋貸款存續期間貸款本息,可通過保證、抵押、質押組合擔保形式。優化擔保方案。
貸款對象 包括地方政府出資成立、未列入監管部門融資平臺名單的國有獨資及控股企業;中央企業及其所屬企業;
借款人條件 符合《公司法》有關要求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 列入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批復的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的光伏扶貧項目,企業具有國家規定的承擔項目融資或建設(運營)的相關資質和能力; 企業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資產負債率原則上在80%(含)以內,上一年度原則上要實現盈利;信用等級制A級(含)以上; 財政部門提供最近三個年度有關報表,企業最近三個年度有關報表及最近月份財務報表;借款人為地方政府出資成立的扶貧投融資公司或新設法人原則上須在農發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貸款項目條件 政府主導,列入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批復的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建設內容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等; 項目立項。取得有權審批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的證明文件;
取得用地審批手續或預審文件,取得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等相關規劃許可文件;取得環評審批手續;項目資本金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其他條件,如明確項目收益分配方案和扶持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取得地方政府確定運維企業承擔光伏電站的運營管理或技術服務的證明文件等;
貸款期限 根據借款人綜合償債能力、光伏扶貧項目投資回收期、工程建設進度等確定,最長不超過15年;貸款寬限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貸款利率執行優惠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基準利率基礎上下浮0~10%;
貸款方式 一般采用擔保方式貸款,擔保額度須覆蓋貸款存續期間貸款本息,可通過保證、抵押、質押組合擔保形式。優化擔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