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知名能源基地內蒙古發改委印發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管理通知[2017]203號文件。文件指出,截止目前內蒙古在國家計劃指標內尚未并網的新能源容量還有約8吉瓦,已基本達到國家“十三五”規劃給內蒙古的自用規模,沒有消納空間。全區風電利用小時數逐年下降、光伏已出現限電問題。
內蒙古光伏資源
內蒙古發改委要求各地制定切實可行的可再生能源消納方案,提高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納能力,推動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參與供暖等電能替代工程,下大力氣增加本地區風電和光伏的上網電量和運行小時數,優先保障現有已建風電利用水平,統籌好增量和存量的關系,控制新增可再生能源規模,避免盲目新上項目,加劇限電。
光伏產業方面,2016年內蒙古共獲得210萬千瓦光伏指標,其中普通光伏電站規模60萬千瓦,包頭和烏海光伏領跑者基地規模分別為100萬千瓦、50萬千瓦(不含光伏扶貧)。到2020年,內蒙古規劃光伏并網規模累計達到2100萬千瓦,多晶硅產能達到10萬噸,單晶硅產能達到4萬噸,太陽能電池及組件超過10GW,全區光伏產業產值達到1000億元。
2016年12月20日,國家能源局批復內蒙古風電清潔供暖有關事項的復函中指出,“十三五”時期內蒙古規劃風電清潔供暖最大新增規模為235萬千瓦,要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風電清潔供暖工作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5]306號)中1萬千瓦風電配套制熱量滿足2萬平方米以上建筑供暖需求的標準開展建設,增量項目供熱總面積不低于470萬平方米。
風電清潔供暖的配套項目應優先就近選取存量風電項目,到2020年底,全區新增風電清潔供暖總面積不低于800萬平方米。
對于新建風電項目,應結合供熱負荷深入分析落實項目的消納方案,通過與供熱企業簽訂購電協議等方式落實供熱市場,確保新建項目不影響存量風電項目的運行。
內蒙古光伏資源
內蒙古發改委要求各地制定切實可行的可再生能源消納方案,提高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納能力,推動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參與供暖等電能替代工程,下大力氣增加本地區風電和光伏的上網電量和運行小時數,優先保障現有已建風電利用水平,統籌好增量和存量的關系,控制新增可再生能源規模,避免盲目新上項目,加劇限電。
光伏產業方面,2016年內蒙古共獲得210萬千瓦光伏指標,其中普通光伏電站規模60萬千瓦,包頭和烏海光伏領跑者基地規模分別為100萬千瓦、50萬千瓦(不含光伏扶貧)。到2020年,內蒙古規劃光伏并網規模累計達到2100萬千瓦,多晶硅產能達到10萬噸,單晶硅產能達到4萬噸,太陽能電池及組件超過10GW,全區光伏產業產值達到1000億元。
2016年12月20日,國家能源局批復內蒙古風電清潔供暖有關事項的復函中指出,“十三五”時期內蒙古規劃風電清潔供暖最大新增規模為235萬千瓦,要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風電清潔供暖工作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5]306號)中1萬千瓦風電配套制熱量滿足2萬平方米以上建筑供暖需求的標準開展建設,增量項目供熱總面積不低于470萬平方米。
風電清潔供暖的配套項目應優先就近選取存量風電項目,到2020年底,全區新增風電清潔供暖總面積不低于800萬平方米。
對于新建風電項目,應結合供熱負荷深入分析落實項目的消納方案,通過與供熱企業簽訂購電協議等方式落實供熱市場,確保新建項目不影響存量風電項目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