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襄陽出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光伏扶貧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以有效促進農村貧困人口增收脫貧。《意見》中確定,以南漳縣、谷城縣、保康縣等集中連片地區為主戰場,按照市場化運作、企業化運營的方式,引導企業參與建設農光互補電站和地面集中扶貧電站。《意見》中指出,2017-2020年,以光照條件好的346個建檔立卡的貧困村和12.3萬個建檔立卡的貧困戶為重點,采取貧困村未利用地建設村級電站、農戶住宅屋頂建設戶用電站、荒山荒坡建設企業地面集中電站等建設農光互補電站等多種形式,有計劃分年度穩步推進光伏扶貧工程,在保障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每年每戶增收3000元的同時,適當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