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剛剛宣布破產保護的美國太陽能公司Suniva根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案》第201條款規定,提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USITC),要求對進口的全球晶體硅光伏產品(包括電池、組件及生產組件用中間產品)發起保障措施調查。
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堅決反對美國對進口光伏產品啟動“201條款”立案調查,并發表聲明如下:
一、阿特斯堅決反對美國個別光伏企業濫用貿易救濟措施。此次美國國內個別太陽能企業申請保障措施調查,意欲利用貿易救濟規則獲得額外利益,是對貿易救濟規則的濫用。貿易保護挽救不了個別公司由于經營不善導致的投資失誤和運營失敗。
二、美國國內光伏廠商目前的產量遠不能滿足美國國內市場需求,美國若對來自全球的光伏產品采取保障措施,將直接損害美國下游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以及26萬名美國太陽能產業從業人員和家庭生計。
三、光伏太陽能發電的應用對于人類減少污染和碳排放、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美國若接受Suniva公司根據“201條款”提出的立案調查申請,將把蓬勃發展中的美國太陽能產業推進“黑暗時代”(the Dark Age),嚴重妨礙美國清潔能源推廣進程,同時也將嚴重擾亂全球光伏產業的有序發展。
阿特斯堅決捍衛自由貿易,反對任何形式的貿易保護,抵制貿易壁壘,希望美國際貿易委員會鄭重考慮美國廣大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盡早消除貿易保護主義帶來的負面影響。阿特斯在此懇請中國政府和商務部采取積極果斷的措施,加大力度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積極為中國企業爭取合理合法的國際公平貿易環境。
與此同時,阿特斯也在此呼吁全球光伏行業及上下游產業鏈上的企業,一起行動起來,發出我們的吼聲:堅決反對美國日囂塵上的貿易保護主義!堅決反對美國對進口光伏產品啟動“201”立案調查!
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堅決反對美國對進口光伏產品啟動“201條款”立案調查,并發表聲明如下:
一、阿特斯堅決反對美國個別光伏企業濫用貿易救濟措施。此次美國國內個別太陽能企業申請保障措施調查,意欲利用貿易救濟規則獲得額外利益,是對貿易救濟規則的濫用。貿易保護挽救不了個別公司由于經營不善導致的投資失誤和運營失敗。
二、美國國內光伏廠商目前的產量遠不能滿足美國國內市場需求,美國若對來自全球的光伏產品采取保障措施,將直接損害美國下游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以及26萬名美國太陽能產業從業人員和家庭生計。
三、光伏太陽能發電的應用對于人類減少污染和碳排放、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美國若接受Suniva公司根據“201條款”提出的立案調查申請,將把蓬勃發展中的美國太陽能產業推進“黑暗時代”(the Dark Age),嚴重妨礙美國清潔能源推廣進程,同時也將嚴重擾亂全球光伏產業的有序發展。
阿特斯堅決捍衛自由貿易,反對任何形式的貿易保護,抵制貿易壁壘,希望美國際貿易委員會鄭重考慮美國廣大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盡早消除貿易保護主義帶來的負面影響。阿特斯在此懇請中國政府和商務部采取積極果斷的措施,加大力度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積極為中國企業爭取合理合法的國際公平貿易環境。
與此同時,阿特斯也在此呼吁全球光伏行業及上下游產業鏈上的企業,一起行動起來,發出我們的吼聲:堅決反對美國日囂塵上的貿易保護主義!堅決反對美國對進口光伏產品啟動“201”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