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機時代,世界各國不約而同地選擇了新能源作為經濟增長新引擎。在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提出,要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圍繞如何更好地發展新能源產業建言獻策。上網電價、電網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科技創新等話題再次成為焦點。
“給它市場,就等于給它活路。”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潘浩炫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由于成本較高的問題,現在電網對可再生能源電量的收購并不積極,“沒有市場、沒有空間,它就永遠長不大”。
對于電網接納可再生能源存在的問題,潘浩炫的建議是,“應當給予可再生能源一定的額度”。此外,要加快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他的議案還建議:政府加大補貼力度,加快太陽能發電計劃的推進以及政府要帶頭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等。
全國人大代表、華中電網有限公司董事長謝明亮和全國人大代表、華中電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湯文全的議案也建議,應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實施細則,推動電網企業對可再生能源的全額收購,從而推動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據了解,去年年末,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其中提到“國家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業內人士指出,如果缺乏細則指導,相關制度依然很難得到落實。具體包括,制定分階段推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需求配額的實施細則,推行可再生能源電價、建立輔助服務補償機制。
“我在總理的報告中看到,‘健全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的分攤機制’,這一點是非常有利于整個產業的發展,但是更為細致的措施和政策,我們期待相關部門能夠進一步出臺和落實。”潘浩炫對記者說。
與電網收購問題密切相關的上網電價、智能電網建設也是代表委員們十分關注的。
全國政協常委劉漢元表示,光伏產業要加快發展,最重要的是解決上網電價問題。也就是說,發出來的電,電網公司有積極性去購買、終端用戶樂意去用,才是最關鍵的因素。因此,要大力發展光伏產業,制訂和實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法》,顯得尤為迫切。劉漢元建議,我國可借鑒歐美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制定光伏發電上網電價補貼政策,采取“基本電價保底收購”的方式,要求國家電網對太陽能發電,按補貼性的上網電價全額收購,并從法律的角度去執行這些法規。
全國政協常委、泰豪科技總裁黃代放認為,光伏發電業界對《上網電價法》的翹首企盼,應當得到主管部門的積極回應,否則光伏產業很有可能面臨拐點危機。
他直言,目前光伏項目補貼申請需經省、市、地區等各級政府總計10多個單位的材料審批,流程走得很長,并且現在有很多申請的目的是套取國家資金,容易有弄虛作假和權力尋租的現象。當前急需盡快出臺《上網電價法》,促進光伏發電大規模入網。
全國人大代表、國家電網吉林省公司總經理張羨崇則建議,加快堅強智能電網的建設。他表示,堅強智能電網有利于解決風電資源布局不合理問題,同時可以增加電網接納風電的能力。而我國風力資源發展適合走集中開發、規模外送和大范圍消納的道路。張羨崇表示,國家應將堅強智能電網規劃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能源發展戰略工作體系,制定國家發展智能電網的戰略目標,推進智能電網的發展。
此外,技術創新也是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無法繞開的節點。代表委員們的共識是:科技應在新能源開發中扮演關鍵角色。
“新能源產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必須搶占經濟科技制高點。”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科技廳廳長王海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兗礦集團董事局主席耿加懷指出,在新能源技術創新引發的世界高技術產業格局調整中,我國的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取得明顯成效,但是整體依然處在科技創新水平相對落后的位置。
耿加懷認為,要突破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加速現有成熟技術和產品的推廣應用,加快新能源產業的基礎設施和專業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從研發、生產、傳輸到消費等的新能源產業鏈的形成,最終帶動中國能源產業技術升級和結構調整。同時,還要加速科技要素向企業集中,把加大核心技術研發創新作為拉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培養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的大型新能源體系。
對于新能源完成技術創新、市場推廣等需要的巨量投入,來自香港的全國人大代表、鎰源資本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嘉旋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資金可以來自社會市場,也可以來自資本市場。他表示:“內地的新能源企業也可以到香港上市,把香港作為融資平臺”。
溫嘉旋還認為,新能源在國際上廣受關注,有著非常廣闊的前景,可以說,我國與其他國家現在是站在同一起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