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潤風波再追蹤:離職高管與上市公司頻繁交易
調查發現前副總裁馮國梁接盤海潤多個資產、向海潤供貨并對海潤欠款;馮國梁否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在“被逐”董事長孟廣寶首度現身發聲后,海潤光伏再次走上風口浪尖。
本報9月25日刊出的報道中援引知情人士的表述稱,海潤的虧損與包括馮國梁在內的管理層有關。對此說法,海潤光伏董秘予以否認。
在同日發布的澄清公告中,海潤光伏確認,公司原副總裁馮國梁為“宜興永能”公司負責人。循此線索,新京報記者通過工商資料等渠道了解到,馮國梁從海潤光伏辭職后創辦了自己的企業,不僅收購了來自海潤光伏的三筆成熟項目,還與海潤光伏發生大額業務往來。而在這些交易過程中,馮國梁的企業欠下海潤光伏上億資金。
9月27日,身陷風波之中的馮國梁首次接受采訪,否認自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那么多人,某一個人能侵占嗎?孟廣寶都不能侵占,任何一個外人能侵占嗎?”馮國梁稱。
副總裁離職后收購老東家資產
9月26日,海潤光伏在公告中稱,公司關注到有關媒體(即本報)刊登名為《孟廣寶否認“掏空”海潤稱目前仍被海潤欠款》的相關報道,公司就相關報道內容進行了核實,現進行澄清說明。
此前,曾有知情人士對新京報記者稱,海潤的虧損與包括馮國梁在內的管理層有關。公開資料顯示,馮國梁即宜興永能負責人。9月26日,海潤光伏在公告中確認,媒體報道所提到的馮國梁系公司原副總裁,其已于2013年9月辭去該職務。
據海潤發布于2013年2月的馮國梁簡歷顯示,馮國梁出生于1979年,當時任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前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馮國梁為海潤光伏原董事長楊懷進的“徒弟”。據媒體報道,在楊懷進加盟海潤光伏后,曾任晶澳太陽能管理層的馮國梁等人紛紛辭職,跟隨楊懷進加入海潤光伏。
在光伏業內,楊懷進的地位舉足輕重,有“光伏教父”之稱。他先后將無錫尚德、中電光伏、晶澳太陽能和海潤光伏推上資本市場。
新京報記者根據工商資料查詢了解到,在馮國梁2013年9月辭去海潤光伏副總裁職位的一個月后,2013年10月11日,一家名為江蘇永能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永能新能源)的企業注冊成立,該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馮國梁出資900萬元,為公司主要負責人。
從公開信息來看,永能新能源成立后并無業務動作,但成立兩年后開始走上并購之路,并購的主要對象即是海潤光伏旗下的成熟項目。
9月28日,記者查閱永能新能源工商資料發現,其旗下合計投資了6家公司,其中3家脫胎于海潤光伏,分別是泰興市海潤揚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海潤揚子)、奧特斯維光電發電(太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特斯維)、紅河蒙自海鑫光伏投資有限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2015年12月28日,海潤揚子發生股東變更,由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江蘇永能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次日,奧特斯維股東也發生變更,由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變更為江蘇永能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而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為海潤光伏旗下企業。
公開資料顯示,上述兩家被海潤賣給了永能新能源的公司,在轉讓之時已經擁有前景可期的成熟項目。
據海潤2015年12月公告,海潤揚子在太倉擁有8.97MW太陽能金太陽示范項目,而奧特斯維光電在太倉擁有4.298MW太陽能金太陽示范項目。
所謂金太陽項目,是我國促進光伏發電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化發展,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行動,以其政府補助而受到行業追捧。
海潤稱,上述兩項目均已并網發電。這意味著它們已經過了培育期,步入了回收階段。
從規模和數據來看:海潤揚子擁有8.97MW發電項目,是4.298MW的奧特斯維光電的兩倍。
2015年1-9月,海潤揚子實現營收279萬元,凈利潤26萬元。而同期奧特斯維光電營收入為0,凈利潤則為虧損。
由此可見,海潤揚子比奧特斯維光電財務數據更好。而根據海潤光伏2016年年報披露,海潤揚子的轉讓價格低于奧特威斯光電:奧特斯維的轉讓價格為4550萬元,海潤揚子轉讓價格僅為4200萬元。
新京報記者就兩家公司轉讓價格差異的問題向海潤發去采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與收購上述兩家公司情況類似,馮國梁收購的紅河蒙自海鑫光伏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紅河蒙自)也出自海潤,該公司擁有已并網發電的成熟光伏項目。在馮國梁接盤之前,作為海潤的募投項目,海潤對該項目曾進行了較大投入。據海潤2016年6月公告,該項目投入募集資金38458.70萬元。
9月27日,當記者向馮國梁提及自海潤收購資產一事時,馮國梁起初未予承認,而當記者明確提及海潤揚子這一公司名稱時,馮國梁回應稱,“我本來做的就是買電站、賣電站的。”
“高價”采購或因其“產能不足”
除了從老東家手中購買資產之外,據本報此前的獨家調查,馮國梁旗下永能新能源另有一家名為“宜興永能”的公司,與海潤光伏發生了大額業務往來。
據海潤光伏9月25日披露,2016年,海潤光伏曾向宜興永能采購組件,總金額為7532萬元;2017年至8月底,再次向宜興永能采購組件,總金額為10394.8萬元。
事實上,作為光伏全產業鏈企業,海潤自身就具備組件生產能力,且組件生產水平國內領先。
在自身具備組件生產能力的情況下,海潤光伏轉而向前高管旗下的宜興永能采購組件,且采購均價高于其自身生產成本。
今年早些時候,海潤光伏曾在回復交易所的公告中披露,2016年公司生產組件的單位成本為2.45元/w。
2016年,海潤向宜興永能采購組件的均價為2.61元/W;2017年至8月底,向宜興永能采購組件的交易均價為2.55元/W。
對于海潤為何“不自己生產組件,轉而向馮國梁采購”這一疑問,9月27日,馮國梁對新京報記者解釋稱:“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產能不足和產能足的情況”、“在他需要的時候,雖然他自己做便宜,但他做不出來”。
除采購組件外,海潤光伏還不止一次從宜興永能采購材料。
海潤光伏9月25日公告披露:2016年海潤光伏向宜興永能采購材料總金額為725萬元;2017年至8月底公司向宜興永能采購材料總金額為482.98萬元。
公告中并未給出采購材料的交易均價。公司稱,“因采購材料品種繁多,且各材料的價格差異較大”,故無法給出交易均價。
由于未公布采購價格,外界無法獲知,海潤向馮國梁旗下公司采購材料的價格與市場價相比孰高孰低。
“他們(指海潤)沒錢,我幫他們買些東西,所有的價格都是公允的。”9月27日,馮國梁在電話中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但他始終拒絕透露所采購材料的具體內容。
在新京報9月25日的報道中,有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稱,海潤的虧損與“宜興永能”或有關聯。
“它(宜興永能)是馮國梁的個人公司,(馮國梁)是楊懷進(海潤光伏原董事長)徒弟。宜興永能把訂單先接過來,然后海潤給他供貨,利益歸他,海潤只能賠。”
針對這一質疑,9月27日,馮國梁在電話中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自己的公司與海潤“都是正常業務往來”。
“上市公司那么多人,某一個人能侵占(公司利益)嗎?任何一個外人能侵占嗎?”馮國梁反駁關于自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質疑時稱。
對于旗下公司與海潤的業務往來,馮國梁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已經對此公告,“不要再問我了。”
前副總裁對海潤大筆欠款成壞賬
梳理公開信息不難發現,作為海潤光伏的前高管,馮國梁辭職后依然與海潤光伏保持密切的關系。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股權交易和業務往來的同時,馮國梁的企業還拖欠著海潤光伏大筆款項。
記者從海潤光伏2016年年報披露的數據發現,馮國梁從前東家海潤手中買資產所應支付的錢還沒全部給到位。
據年報披露,2016年1月,江蘇永能支付給上市公司和奧特斯維的股權轉讓款分別為2000萬元和2200.00萬元,剩余款項約定在“辦理工商變更手續一年內”付清。
2016年年報顯示,截至年末,海潤對江蘇永能還有4550萬元的應收款項,這筆資金正是尚未收到的股權轉讓余款。而截至期末,海潤對江蘇永能計提4555萬元的壞賬準備。
在海潤光伏披露的應收款榜單中,永能新能源的孫公司、紅河蒙自海鑫光伏投資有限公司旗下的蒙自奧特斯維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也是其中之一,截至2016年年報,應收款期末余額6292萬元,(其中壞賬準備期末余額為368萬元)。
照此估算,馮國梁的公司目前拖欠海潤光伏資金達到1.08億元,其中將近一半的欠款已經形成壞賬。
對于馮國梁公司為何拖欠上述資金,海潤光伏未進行回復。
在馮國梁辭去副總裁職位前后至今,海潤光伏幾乎處于持續虧損狀態:2012年至2017年上半年末,海潤借殼上市以來累計虧損約27億元。從扣非后凈利潤指標來看,海潤光伏近五年來無一年盈利。
調查發現前副總裁馮國梁接盤海潤多個資產、向海潤供貨并對海潤欠款;馮國梁否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在“被逐”董事長孟廣寶首度現身發聲后,海潤光伏再次走上風口浪尖。
本報9月25日刊出的報道中援引知情人士的表述稱,海潤的虧損與包括馮國梁在內的管理層有關。對此說法,海潤光伏董秘予以否認。
在同日發布的澄清公告中,海潤光伏確認,公司原副總裁馮國梁為“宜興永能”公司負責人。循此線索,新京報記者通過工商資料等渠道了解到,馮國梁從海潤光伏辭職后創辦了自己的企業,不僅收購了來自海潤光伏的三筆成熟項目,還與海潤光伏發生大額業務往來。而在這些交易過程中,馮國梁的企業欠下海潤光伏上億資金。
9月27日,身陷風波之中的馮國梁首次接受采訪,否認自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那么多人,某一個人能侵占嗎?孟廣寶都不能侵占,任何一個外人能侵占嗎?”馮國梁稱。
副總裁離職后收購老東家資產
9月26日,海潤光伏在公告中稱,公司關注到有關媒體(即本報)刊登名為《孟廣寶否認“掏空”海潤稱目前仍被海潤欠款》的相關報道,公司就相關報道內容進行了核實,現進行澄清說明。
此前,曾有知情人士對新京報記者稱,海潤的虧損與包括馮國梁在內的管理層有關。公開資料顯示,馮國梁即宜興永能負責人。9月26日,海潤光伏在公告中確認,媒體報道所提到的馮國梁系公司原副總裁,其已于2013年9月辭去該職務。
據海潤發布于2013年2月的馮國梁簡歷顯示,馮國梁出生于1979年,當時任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前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馮國梁為海潤光伏原董事長楊懷進的“徒弟”。據媒體報道,在楊懷進加盟海潤光伏后,曾任晶澳太陽能管理層的馮國梁等人紛紛辭職,跟隨楊懷進加入海潤光伏。
在光伏業內,楊懷進的地位舉足輕重,有“光伏教父”之稱。他先后將無錫尚德、中電光伏、晶澳太陽能和海潤光伏推上資本市場。
新京報記者根據工商資料查詢了解到,在馮國梁2013年9月辭去海潤光伏副總裁職位的一個月后,2013年10月11日,一家名為江蘇永能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永能新能源)的企業注冊成立,該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馮國梁出資900萬元,為公司主要負責人。
從公開信息來看,永能新能源成立后并無業務動作,但成立兩年后開始走上并購之路,并購的主要對象即是海潤光伏旗下的成熟項目。
9月28日,記者查閱永能新能源工商資料發現,其旗下合計投資了6家公司,其中3家脫胎于海潤光伏,分別是泰興市海潤揚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海潤揚子)、奧特斯維光電發電(太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特斯維)、紅河蒙自海鑫光伏投資有限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2015年12月28日,海潤揚子發生股東變更,由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江蘇永能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次日,奧特斯維股東也發生變更,由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變更為江蘇永能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而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為海潤光伏旗下企業。
公開資料顯示,上述兩家被海潤賣給了永能新能源的公司,在轉讓之時已經擁有前景可期的成熟項目。
據海潤2015年12月公告,海潤揚子在太倉擁有8.97MW太陽能金太陽示范項目,而奧特斯維光電在太倉擁有4.298MW太陽能金太陽示范項目。
所謂金太陽項目,是我國促進光伏發電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化發展,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行動,以其政府補助而受到行業追捧。
海潤稱,上述兩項目均已并網發電。這意味著它們已經過了培育期,步入了回收階段。
從規模和數據來看:海潤揚子擁有8.97MW發電項目,是4.298MW的奧特斯維光電的兩倍。
2015年1-9月,海潤揚子實現營收279萬元,凈利潤26萬元。而同期奧特斯維光電營收入為0,凈利潤則為虧損。
由此可見,海潤揚子比奧特斯維光電財務數據更好。而根據海潤光伏2016年年報披露,海潤揚子的轉讓價格低于奧特威斯光電:奧特斯維的轉讓價格為4550萬元,海潤揚子轉讓價格僅為4200萬元。
新京報記者就兩家公司轉讓價格差異的問題向海潤發去采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與收購上述兩家公司情況類似,馮國梁收購的紅河蒙自海鑫光伏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紅河蒙自)也出自海潤,該公司擁有已并網發電的成熟光伏項目。在馮國梁接盤之前,作為海潤的募投項目,海潤對該項目曾進行了較大投入。據海潤2016年6月公告,該項目投入募集資金38458.70萬元。
9月27日,當記者向馮國梁提及自海潤收購資產一事時,馮國梁起初未予承認,而當記者明確提及海潤揚子這一公司名稱時,馮國梁回應稱,“我本來做的就是買電站、賣電站的。”
“高價”采購或因其“產能不足”
除了從老東家手中購買資產之外,據本報此前的獨家調查,馮國梁旗下永能新能源另有一家名為“宜興永能”的公司,與海潤光伏發生了大額業務往來。
據海潤光伏9月25日披露,2016年,海潤光伏曾向宜興永能采購組件,總金額為7532萬元;2017年至8月底,再次向宜興永能采購組件,總金額為10394.8萬元。
事實上,作為光伏全產業鏈企業,海潤自身就具備組件生產能力,且組件生產水平國內領先。
在自身具備組件生產能力的情況下,海潤光伏轉而向前高管旗下的宜興永能采購組件,且采購均價高于其自身生產成本。
今年早些時候,海潤光伏曾在回復交易所的公告中披露,2016年公司生產組件的單位成本為2.45元/w。
2016年,海潤向宜興永能采購組件的均價為2.61元/W;2017年至8月底,向宜興永能采購組件的交易均價為2.55元/W。
對于海潤為何“不自己生產組件,轉而向馮國梁采購”這一疑問,9月27日,馮國梁對新京報記者解釋稱:“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產能不足和產能足的情況”、“在他需要的時候,雖然他自己做便宜,但他做不出來”。
除采購組件外,海潤光伏還不止一次從宜興永能采購材料。
海潤光伏9月25日公告披露:2016年海潤光伏向宜興永能采購材料總金額為725萬元;2017年至8月底公司向宜興永能采購材料總金額為482.98萬元。
公告中并未給出采購材料的交易均價。公司稱,“因采購材料品種繁多,且各材料的價格差異較大”,故無法給出交易均價。
由于未公布采購價格,外界無法獲知,海潤向馮國梁旗下公司采購材料的價格與市場價相比孰高孰低。
“他們(指海潤)沒錢,我幫他們買些東西,所有的價格都是公允的。”9月27日,馮國梁在電話中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但他始終拒絕透露所采購材料的具體內容。
在新京報9月25日的報道中,有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稱,海潤的虧損與“宜興永能”或有關聯。
“它(宜興永能)是馮國梁的個人公司,(馮國梁)是楊懷進(海潤光伏原董事長)徒弟。宜興永能把訂單先接過來,然后海潤給他供貨,利益歸他,海潤只能賠。”
針對這一質疑,9月27日,馮國梁在電話中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自己的公司與海潤“都是正常業務往來”。
“上市公司那么多人,某一個人能侵占(公司利益)嗎?任何一個外人能侵占嗎?”馮國梁反駁關于自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質疑時稱。
對于旗下公司與海潤的業務往來,馮國梁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已經對此公告,“不要再問我了。”
前副總裁對海潤大筆欠款成壞賬
梳理公開信息不難發現,作為海潤光伏的前高管,馮國梁辭職后依然與海潤光伏保持密切的關系。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股權交易和業務往來的同時,馮國梁的企業還拖欠著海潤光伏大筆款項。
記者從海潤光伏2016年年報披露的數據發現,馮國梁從前東家海潤手中買資產所應支付的錢還沒全部給到位。
據年報披露,2016年1月,江蘇永能支付給上市公司和奧特斯維的股權轉讓款分別為2000萬元和2200.00萬元,剩余款項約定在“辦理工商變更手續一年內”付清。
2016年年報顯示,截至年末,海潤對江蘇永能還有4550萬元的應收款項,這筆資金正是尚未收到的股權轉讓余款。而截至期末,海潤對江蘇永能計提4555萬元的壞賬準備。
在海潤光伏披露的應收款榜單中,永能新能源的孫公司、紅河蒙自海鑫光伏投資有限公司旗下的蒙自奧特斯維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也是其中之一,截至2016年年報,應收款期末余額6292萬元,(其中壞賬準備期末余額為368萬元)。
照此估算,馮國梁的公司目前拖欠海潤光伏資金達到1.08億元,其中將近一半的欠款已經形成壞賬。
對于馮國梁公司為何拖欠上述資金,海潤光伏未進行回復。
在馮國梁辭去副總裁職位前后至今,海潤光伏幾乎處于持續虧損狀態:2012年至2017年上半年末,海潤借殼上市以來累計虧損約27億元。從扣非后凈利潤指標來看,海潤光伏近五年來無一年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