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規范開展第二批增量配電業務員改革試點的通知》,公布了89個第二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覆蓋全國23個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至此,全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增加到195個。
此前的2016年12月1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了關于規范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并確定了105個項目為第一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后在2017年3月31日回函同意了寧夏寧東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兩次共確定增量配電試點地區106個。
國發能研院獲悉,第一批增量配電試點項目中,國家電網營業范圍內的83個試點項目,有50個確定了配電營業范圍,占地1736平方公里,上級電網規劃也基本完成,國家電網公司控股參與了24個項目。南方電網營業范圍內的25個試點項目,有20個已經確定了投資主體。
此次公開的第二批增量配電試點共有120個地區申報,最終公布的名單為89家,數量縮水25%,與第一批相比數量也相對較少。
國發能研院對比發現,第二批試點發放通知與第一批試點發放通知在內容上基本相同,重點在“堅持公平開放,不得制定投資主體”和“明確區域劃分,確保供電安全”兩個問題的細節表述上有所改變,這也是在總結第一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做出的糾偏。
以山西、河南試點項目為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
增量配電業務試點范圍劃分存在困難,電網企業認為存量資產可以滿足試點區域供電需求,新增配網屬于重復建設;
增量配電項目接入電網存在障礙;
電網公司要求絕對控股;
電網公司對未參股的項目進行信息封鎖,新增配網項目無法獲得上級電網架構等必要信息;
增量配電價格機制及核定方法有待進一步明確;
增量配網的定位尚未明確,電網企業認為是大網的“用戶”,項目業主認為也屬于“電網”,雙方在項目是否需要向電網企業繳納基本電費和備用容量費問題上存在分歧。
全國范圍內,在第一批增量配電示范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區域劃分不明確和指定招標兩個問題最為突出。
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一大突破就是為社會資本打開了大門,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也是本輪電改的重點任務之一。在開放過程中既要避免固有利益方的強勢導致的不公,也要規避過度市場化競爭導致的違規問題。
第二批試點通知強調了不得指定投資主體,指出試點項目應當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公平開放。其中,已投資、建設和運營的存量配電網,應按照依法保護產權的原則,由項目投資者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門申請作為配電網項目業主,不再履行招標程序;此外所有新增配電網項目,均應依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優選確定項目業主,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工期、供電范圍并簽訂協議。任何政府部門不得直接指定項目業主,任何企業不得通過非競爭性方式要求獲取項目控股權。電網企業擬參與的試點項目,應采取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方式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
由利益博弈產生的“爭議配電區域”也是第一批增量配電試點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此次通知也提出了明確區域劃分,確保供電安全,避免重復建設和交叉供電,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的要求。預計《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辦法》下一步將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在11月3日召開的電力體制改革專題會議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要求加快電改步伐,強調加快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等重點工作。連維良還透露,第三批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工作將啟動,2018年上半年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
國發能研院預計,下一步有關部門還將出臺更加完善的細則,制定增量配網價格機制,推動存量資產和社會資本相融合,明確增量配電業務區域劃分,并加強對增量配電業務全程監管,堅持以公平開放為原則,繼續擴大改革試點,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加快電力體制改革,促進能源消費革命。
此前的2016年12月1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了關于規范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并確定了105個項目為第一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后在2017年3月31日回函同意了寧夏寧東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兩次共確定增量配電試點地區106個。
國發能研院獲悉,第一批增量配電試點項目中,國家電網營業范圍內的83個試點項目,有50個確定了配電營業范圍,占地1736平方公里,上級電網規劃也基本完成,國家電網公司控股參與了24個項目。南方電網營業范圍內的25個試點項目,有20個已經確定了投資主體。
此次公開的第二批增量配電試點共有120個地區申報,最終公布的名單為89家,數量縮水25%,與第一批相比數量也相對較少。
國發能研院對比發現,第二批試點發放通知與第一批試點發放通知在內容上基本相同,重點在“堅持公平開放,不得制定投資主體”和“明確區域劃分,確保供電安全”兩個問題的細節表述上有所改變,這也是在總結第一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做出的糾偏。
以山西、河南試點項目為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
增量配電業務試點范圍劃分存在困難,電網企業認為存量資產可以滿足試點區域供電需求,新增配網屬于重復建設;
增量配電項目接入電網存在障礙;
電網公司要求絕對控股;
電網公司對未參股的項目進行信息封鎖,新增配網項目無法獲得上級電網架構等必要信息;
增量配電價格機制及核定方法有待進一步明確;
增量配網的定位尚未明確,電網企業認為是大網的“用戶”,項目業主認為也屬于“電網”,雙方在項目是否需要向電網企業繳納基本電費和備用容量費問題上存在分歧。
全國范圍內,在第一批增量配電示范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區域劃分不明確和指定招標兩個問題最為突出。
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一大突破就是為社會資本打開了大門,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也是本輪電改的重點任務之一。在開放過程中既要避免固有利益方的強勢導致的不公,也要規避過度市場化競爭導致的違規問題。
第二批試點通知強調了不得指定投資主體,指出試點項目應當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公平開放。其中,已投資、建設和運營的存量配電網,應按照依法保護產權的原則,由項目投資者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門申請作為配電網項目業主,不再履行招標程序;此外所有新增配電網項目,均應依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優選確定項目業主,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工期、供電范圍并簽訂協議。任何政府部門不得直接指定項目業主,任何企業不得通過非競爭性方式要求獲取項目控股權。電網企業擬參與的試點項目,應采取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方式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
由利益博弈產生的“爭議配電區域”也是第一批增量配電試點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此次通知也提出了明確區域劃分,確保供電安全,避免重復建設和交叉供電,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的要求。預計《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辦法》下一步將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在11月3日召開的電力體制改革專題會議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要求加快電改步伐,強調加快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等重點工作。連維良還透露,第三批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工作將啟動,2018年上半年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
國發能研院預計,下一步有關部門還將出臺更加完善的細則,制定增量配網價格機制,推動存量資產和社會資本相融合,明確增量配電業務區域劃分,并加強對增量配電業務全程監管,堅持以公平開放為原則,繼續擴大改革試點,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加快電力體制改革,促進能源消費革命。